,80为轮班匠,按地域分为13布政司,每三年服役3个月,往返路费自备。
如福建轮班匠赴京服役,单程需耗时两月,“半载奔波,生计尽废”
。
-住坐匠:约5万匠户被编入北京、南京的官营作坊(如工部织染局),每月服役10天,朝廷日给米3升,但工匠需自带工具物料,“名为服役,实则倾家”
(《明会典》)。
(2)技术垄断与制度松动
-朝廷为防止技术外流,规定“匠户子女,不得与民户通婚,世守其业”
,如景德镇御窑厂的陶匠,世代不得改行,导致“技艺日拙,创新者少”
。
-正统年间,匠户因逃亡严重,朝廷被迫改革: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允许轮班匠“纳银代役”
,每人每年纳银4钱5分,较服役成本降低60。
至嘉靖年间,以上轮班匠已以银代役,匠籍制度名存实亡,但住坐匠仍被强制服役至明末。
3民户:农耕经济的赋税基石与徭役主体
(1)里甲制下的严密控制
民户占全国户数的70,其管理依托“里甲制”
:110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10户为里长,其余100户为甲,每甲10户。
里长负责编造黄册、催征赋税、管理徭役,“凡十年一周,先后则各以丁粮多寡为次”
(《明史·食货志》)。
如浙江嘉兴府某里,里长需每年统计人户“生老病死、田宅买卖”
,若隐匿不报,“杖一百,流三千里”
。
(2)双重负担:田赋与徭役的压榨
-田赋:分夏税(麦)、秋粮(米),江南地区因土地肥沃,亩税高达08石(如苏州府),为北方的8倍。
洪武年间,江南民户“一亩之收,不能至三石,而亩税乃至一石”
,被迫“佃富人之田,岁输其租,亦一石”
,终岁辛劳“仅足供赋役而已”
(《日知录》)。
-徭役:分“正役”
(里甲催征)、“杂役”
(修河、运粮、官差)。
如永乐年间开凿会通河,征调民户达30万,“死者相枕藉,役夫怨声载道”
;成化年间,北京官府采办物料,民户需“亲赴京输纳,路费耗其半,货物损其半”
,往往“鬻田卖产,罄家以偿”
(《明宪宗实录》)。
三、制度的深层逻辑与社会代价:控制与僵化的悖论
1朱元璋的治国理想:构建静态社会秩序
-意识形态基础:朱元璋以“天命论”
强化户籍世袭的合法性,称“天生蒸民,有欲不能自遂,于是乎立之君,使司牧之”
,百姓各守其业是“顺天应命”
。
其《大诰》中反复强调“民有恒产,始有恒心”
,试图通过户籍固化防止“游民”
滋生,认为“农惰则田荒,工惰则器窳,商惰则货匮,皆足以病国”
。
-中央集权工具:“配户当差”
与“废丞相、设三司”
“分封藩王”
等举措构成权力网络——军户保障皇权对军队的控制,匠户垄断官营经济,民户提供财政基础,使“天下之役,皆出于朝廷之命”
(《明通典》)。
黄册制度更将全国人口纳入中央数据库,据学者研究,洪武朝黄册登记的人丁、田亩误差率均小于5,为古代户籍管理的巅峰。
2社会流动的窒息:阶层固化的千年未有之局
-职业壁垒:唐宋时期,“工商之子亦登仕进”
(如唐朝盐商之子可科举),而明朝规定“匠户、军户子孙,虽读书登科,止授原籍官职”
,即便是状元郎,若出身军户,也只能担任与军事相关的职位。
如宣德年间状元马愉,因父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