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野人并不知道他们遭遇的是怎样的一支队伍。
他们还以为,与过去那样,遇到的只是游荡在外的流浪骑士或是盗匪,即便对方满心愤怒,也没有那个精力与他们纠缠。
但这次他们错了,骑士扈从马上摘掉了头盔,脱下来链甲、靴子,只是还没等他们准备停当,就已经有民夫自告奋勇的上前来。
“他们很轻,我们也很轻。”
为首的木匠汤玛恳切的说道,“让我们去把他们赶出来,就像是猎犬赶出兔子。”
“你们能行吗?”
汤玛笑了,“大人,我们在村庄里的时候,也是要打仗的,与邻居,与流民,与领主,与撒拉逊人,又或是盗匪,村庄里的男人或许不会挥舞刀剑,但用起连枷和草叉肯定是一把好手。”
要从民夫中挑选合适的人就简单的多了,即便是骑士扈从,平时也不会缺乏肉类摄入,即便不高大,也足够健壮,在战场上当然是件好事,但在这种时候,矮小瘦弱的民夫反而胜过他们。
而民夫也不都是愚昧的,以及,敢在这种时候站出来的都不是普通人——一百名民夫手持着简单的武器——他们随身携带的棍棒、短矛或者是斧头,向着密林的方向包抄了过去。
如汤玛这样的体重,尽可以行走在草甸上,就是有点起起伏伏,蹦蹦跳跳的。
“他倒是毫不畏惧,”一个骑士赞赏地说道:“小小的身躯里,倒是有一颗勇敢的心。如果他能跟着我们回到亚拉萨路,我就让他做个武装仆从。”
这番话顿时让塞萨尔明白了这些民夫为何会如此殷勤——确实,农民、工匠、杂役——这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想要出人头地,改变阶层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几乎看不到可能。
但也有例外,如果他们能够被某个骑士老爷看中,成为他仆人的话,他们就有了向上攀援的一条捷径,这也是为什么若是能够进入城堡做事,必然会受到很多人艳羡的关系。
“我倒觉得另一个更不错,他知道该怎么将人组织起来。”吉安这样说道,确实,凭借着过人的目力,可以看到这支队伍中的另一个话事人,他可能来自于另一个村庄,身边簇拥着他的朋友和亲戚。他现在指挥他们散开,形成一张疏松但依然可以随时收紧的罗网,甚至还派出了一个人,故意弄出很大的动静,来威吓那些可能已经藏起来的野人。
“我知道他,”一个骑士说道,“他是一个猎人,弓弩用的不错。”
其他人也各自有各自的方法,即便没有方法,直挺挺地冲进去也确实可以达成目的。他们固然瘦弱,但比起野人来又要强壮得多。
不管怎么说,在此之前,他们有着一个固定的住所,每日吃的不怎么样,但大概还能吃饱,何况是从被塞萨尔选中后,他们还能吃到足够的盐以及用来补充营养的糖和肉粉。
没多会,第一个野人就从密林里冲了出来。他和之前见到的野人一样,几乎衣不蔽体,眼睛突出头发蓬乱,身上的肋骨几乎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