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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与经济建设方面,明确取消苛捐杂税,减轻民众负担。在土地税征收上,主要向富农征收,中农少收,贫农免收,对红军家属一律免除土地税和营业税,体现了对不同阶层的区别对待和对红军家属的关怀。同时,大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经济建设,将提高生产力、普遍建立合作社、促进对外贸易流通,特别是做好粮食的调剂、储备与收集以及活跃金融,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
这些方针具有六大特点:一是突出了苏区财经工作在苏维埃运动中的“最重要”位置,将其视为政权稳固和战争胜利的关键;二是明确了财经工作目的,即“改善工农生活”,“保证革命战争的物质需要”,将群众利益与革命事业紧密结合;三是规定了基本任务,涵盖发展工农业生产、抓好贸易流通、储备粮物、活跃金融等多个方面,构建起全面的经济发展框架;四是确定了税收对象,实行“取消苛捐杂税”,“主要向富农征收(对地主实行没收其财产政策),中农少收,贫农免收”的差异化税收政策;五是指明开展财政经济建设的基本力量为广大群众,强调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经济发展;六是规定了发展财政经济工作的根本措施,即调动全社会力量,“动员广大群众为经济建设而斗争”,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 。
实践充分证明,黔东革命根据地的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全面、正确且有效。在发展苏区经济方面,推动了工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的发展;在增强财政基础上,通过合理的税收和物资筹集,充实了财政收入;在稳定苏区秩序上,保障了物资供应和市场稳定;在保障战争供给方面,为红军作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后盾;在支持苏维埃政权建设和改善劳苦大众生活上,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革命事业的持续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