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宣传土地革命的方针政策。《湘鄂川黔边革命军事委员会布告》明确指出:“在红军经过或占领的地方,对地主豪绅粮食、财产予以没收。但是中农、贫农的财产绝对保护。”“对于商店和行商的货物财产不没收。”“凡官田、学田及教堂的粮食、财产不没收。”《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司令部布告》宣传的苏维埃要点有:“没收地主阶级及大财产(主)的土地,为贫农中农平均分配。”“取消国民党一切苛捐杂税。”“增加工人工资,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分给士兵土地和发给回家的川资。”红军在黔东宣传土地革命方针、政策时,还结合民风民俗,编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歌、顺口溜等,如《发展苏维埃》、《分田歌》等。根据地人民在山歌中唱道:“正月里来是新春,红军发了土地证。四四方方一张纸,圆圆巴巴碗大个印。坡土层层我耕种,大田方方等我耕。穷人分田感谢党,红军恩情比海深。”“四杯酒,味道长,穷人苦处红军记心上,打了土豪分田地,干人家里谷满仓。”“打倒土豪分田地,从此有了米下锅,干人吃得饱鼓鼓,天天歌唱红军哥。”“今年就是甲戌年,大家实行来分田,消灭豪绅和地主,巩固苏区万万年。”标语有:“佃户不完地主课,穷人不还富人钱,拥护苏维埃政府!”“红军为消灭地主阶级土地归农民而战!”“穷人起来打土豪,分粮食、分衣服、分土地!”“实行土地革命,保护土地革命,保护来往行商!”“白军士兵要使家里老母孩子有饭吃,只有参加土地革命!”通过广泛宣传动员,使黔东人民认识到土地革命是为穷人谋利益,是穷人自己解放自己的一项重要斗争。在红三军宣传动员下,各族人民纷纷自觉投入到土地革命运动中,为争取拥有自己的土地而斗争。
随着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和土地革命运动的开展,红军在黔东各地广泛宣传“打土豪分田地”、“打土豪劣绅”、“打倒国民党,分地分粮”等主张,特别是在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建立后,“消灭地主阶级”、为“土地归农民而战”等号召,更加鼓舞人心,极大地推动了土地革命运动的发展。
二、土地革命的政策、法令
战争年代最重要的任务是夺取战争的胜利。在战争条件下制定土地革命的政策及法律法规,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使土地革命运动适应战争的需要,也就是说,要通过土地革命使广大农民成为中国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军,成为中国共产党坚定的支持者,成为中国革命的坚强后盾。为此,在制定土地革命政策和法律法规时,必须考虑占农村人口绝大部分的贫雇农的利益,孤立占农村少部分的地主、富农。为达到这一目的,黔东革命根据地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土地革命实际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红军首先在沿河县第五区小范围内开展土地革命的实践,制定了《沿河县第五区区革命委员会斗争纲领草案》,提出了“分田、分粮、抗债”等革命措施,以求得“工人、农民、士兵初步的利益与解放。”在斗争的政治纲领及总方针的指导下,制定了黔东苏区第一部土地革命的法规《沿河县第五区土地没收和分配条例草案》。没收和分配土地草案出台后,在黔东革命根据地引起很大反响,根据地人民纷纷要求在当地实行土地革命,没收和分配地主的土地。根据革命形势发展需要和广大贫苦农民盼望早日获得土地等要求,湘鄂川黔边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决定召开黔东特区苏维埃代表大会,讨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土地革命运动,使一个土地革命高潮在黔东大地迅速掀起。
1934年7月21日至22日,黔东特区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在沿河县铅厂坝召开,按照会议的议程,讨论通过了黔东特区《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条例》、《农村工人保护条例》、《优待红军及其家属条例》等有关土地革命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产生,目的是废除封建剥削的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从而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实践证明,只有调动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发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