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珩神色和缓,朝余连翘颔首致意。
“我听初芍说,百草堂新开张前三天一律只要十文诊金,想必来看病的患者数量极多。余姑娘不必在此苦等,且先去吧。”
程初芍也笑着说:“是啊,这几日可要辛苦你了。你不是还要换装么?抓紧时间去吧,若是药堂的大门被人拆了,我可是要问你们赔的。”
直接打出女医名号大几率会被人指指点点,余连翘还可能会因为女子身份接受比其他大夫更多的刁难。
比如说,碰上不好治、治不好的疑难杂症,寻常大夫可能只会被人骂庸医,但女医可能要承受“女子果然不如男人,医术不精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之类的糟心谩骂。
所以,程初芍和余连翘商量过后,一致决定,让余连翘先女扮男装坐馆一段时间。等过个一年半载,积累了足够名气和人脉资源,再考虑恢复女子身份行医。
届时,程初芍还可以出资帮她开个女医班,传道受业解惑,培养一批女医出来,造福于民。
总之就是,一穷二白时要夹着尾巴做人,不适合出风头搞事情,等有资本了再慢慢浪。
昨天是百草堂开张的第一天,余连翘改换男装,又在程初芍建议下用药材粉末调成水涂在脸上、脖子、乃至手上。
她本就生得不算娇媚,五官轮廓偏大气硬朗,身材也比普通女子高一点。唯一不足就是天天宅在屋里,皮肤很白,容易露馅。
用了药粉之后,肤色显得暗沉,再刻意压低声音说话,整个人就活脱脱是个男儿郎了。
昨儿当了半日大夫,并没被人发现是女儿身,唯一受到的质疑就是她太年轻,患者怕她经验不足。
余连翘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果然转身急匆匆去了。
看着余连翘远去的身影,小琴暗暗松了口气。
她知道,程初芍这几日又恢复了过去的习惯,每天早上过来陪宋珩用早膳。
许是地位提高了的缘故,她没有再像刚嫁过来时那样,削尖了脑袋想表现,也不再次次都替宋珩试药,只有偶尔心情好时才会试一口。
她也不会殷勤给宋珩递这递那,端药这种活计多半还是春意为首的婢女们来。
棋儿见小琴没有动作,心中一喜,便要主动将汤药奉上。
为了方便试药,每次送药过来时都会备多一个小碗、一个勺子,方才余连翘用的就是那套备用碗勺。
结果不巧,小琴似乎才刚回过神来,也伸出手,想去拿药碗。
两人正好撞到一处,将药碗撞得猛晃了晃,溅出几滴褐色药汁,还将旁边给正主宋珩备着吃药的那只白瓷勺子撞到了地上。
啪嗒一声,勺子直接碎成几片。
“大公子恕罪,大少夫人恕罪,奴婢不是故意的~”棋儿吓了一跳,忙忙缩手认错。
小琴垂下头,惶恐道:“都是奴婢们不好,毛手毛脚的,恐坏了大公子心情,奴婢这就下去换一个新勺子来。”
程初芍皱了皱眉,“罢了,碎碎平安,也不必再去取……这个棋儿,慌慌张张的做什么,反正这儿不是还有么?”她指了指边上另外两个干净勺子,是吃粥用的。
小琴见棋儿跑出去拿勺子,却弃地上的瓷片不理,只得自己蹲下去收拾干净。
宋珩不悦的声音自上方传来:“吃个药罢了,又不是小孩子,还要人一勺勺地喂。”
程初芍笑眯眯地伸出手,用手背感觉了下碗壁温度,催道:“宋大公子,您别废话了,快吃些东西,赶紧把药喝了。如今天快凉了,药也凉得快。小琴,回头你们弄个盖子盖上,或是放到食盒里再端过来。”
小琴哎了一声起身,只见宋珩已经吃了半碗粥、一个包子,慢吞吞将手伸向药碗。
一炷香后,小琴二人捧着托盘离开。
看着空空的碗底,小琴那颗在油锅里泡了数日的心终于得以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