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和阿禄谈正事。
她系统地把自己知道的现代商业理念,用阿禄能听懂的话讲了出来:
“首先,咱们得有个响亮的名号,就叫‘积善坊’怎么样?以后咱们卖的东西,都打这个牌子,让人一听就知道是做好事卖好货的。”
“光有名号不行,还得有故事。就把你收养这些孩子,劫富济贫的事儿,稍微润色一下,传扬出去。老百姓就爱听这个,觉得买咱的东西,也是积德。”
“咱们还可以搞点新花样。比如,推出‘生辰礼盒’,根据不同人的喜好定制;弄个‘贵宾红帖’,买了咱们东西多的客人,就是贵宾,以后买东西优先,还能有点小优惠,让他们觉得有面子。”
“开业的时候,得造势。请些舞龙舞狮,热闹起来。再找些……嗯,比如季大人、姚大人这样的名流,偶尔来捧个场,露个脸,这叫名人效应,比什么都管用。”
“还可以跟其他有名的老字号,比如绸缎庄、糕点铺合作,咱们买他们的布做员工衣服,他们买咱们的东西送礼,互相推荐,这叫联名,双方都得利。”
“最重要的是,咱们卖的不仅是东西,还是一份善心。每卖出一件商品,就公开宣布拿出一定比例的利润,设立粥棚,或者帮助像巷子里那些孩子一样的孤儿。让客人觉得,他们花的每一文钱,都有意义。”
慕朝歌侃侃而谈,一整套跨越时代的商业理念,听得阿禄目瞪口呆,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他原本以为自己那点小聪明已经够用了,可现在听着慕朝歌这番话,他感觉自己以前简直就是井底之蛙!
这哪里是做生意?简直是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
他看向慕朝歌的眼神,已经变成了崇拜!这位公子,绝对不是普通人!跟着他干,前途无量!
“公子!不,东家!”阿禄激动得声音都在发抖,“阿禄服了!彻底服了!您怎么说,阿禄就怎么做!绝无二话!”
他这回是真心实意,决定死心塌地跟着这位“公子”干了。
看着阿禄被自己一番理论砸得晕头转向的样子,慕朝歌心里其实没什么太大的波澜。
就这?放在现代,随便一个商学院毕业的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卷都卷死了。也就是搁信息闭塞的古代,才能唬唬人。
她暗自嘀咕:不过话说回来,现代那些搞p2p、玩资金盘的奸商,套路可比这深多了,那才叫杀人不见血。相比之下,我这算是良心导师了。
慕朝歌觉得光是画个小饼还不够,得画一张能铺满整个世界的大饼才行。
于是,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指着外面熙熙攘攘的街道,道:
“阿禄,不,富贵啊。”她决定叫他的大名,“你觉得,咱们的积善坊,光在京城这一亩三分地上折腾,就够了吗?”
苟富贵一愣,下意识回答:“能在京城站稳脚跟,小的就心满意足了……”
“目光短浅!”慕朝歌轻斥一声,“我们的目标,岂能局限于区区一个京城?我要的是,大殷十三州,每一座城镇,都有我积善坊的招牌!”
她顿了顿,声音拔高,手在空中划了一个更大的圈:“这还不够!我们的商队,要走出国门,北上与草原诸部交易皮毛骏马,西出阳关与西域各国买卖香料宝石,将来,甚至要扬帆出海,将我们大殷的丝绸、瓷器,卖到那些海外番邦去!让积善坊的名号,响彻四海!”
苟富贵听得呼吸都急促起来,眼睛瞪得溜圆,一股热血直冲脑门。
走出大殷?扬帆出海?
这简直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慕朝歌趁热打铁:“你可知,当今天子,乃是千古难遇的明君?”
“陛下高瞻远瞩,正大力推动南北运河的贯通,你想想,一旦运河畅通,南北货物的往来将会有多么的便利?物流成本将降低多少?将催生多大的商业机遇?”
她目光灼灼地盯着苟富贵:“而这,仅仅是个开始!依我看,不出数年,朝廷必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