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指的罪行!
其一,为“侵占”
之罪!
——贞观二年,以“投献”
为名,兼并关中良田三千顷,致使数百户自耕农,沦为流民。
——贞观四年,于洛阳,强买漕运码头,垄断漕运生意,凡过往商船,皆需缴纳重利,稍有不从,便沉船江中。
——贞观七年,勾结地方官吏,伪造地契,将数座本属于朝廷的矿山,划为私产,盗采金银,中饱私囊。
其二,为“枉法”
之罪!
——崔氏子弟崔元德,于平康坊,当街纵马,踩死平民,仅以“赔偿十贯”
了事。
——崔氏旁支,为争家产,毒杀主母,人证物证俱在,却被时任京兆尹的崔氏门生,强行压下,不了了之。
——科举场上,崔氏子弟,多次行贿主考官,窃取考题,冒名顶替,致使无数寒门士子,十年苦读,付诸东流。
其三,为“通敌”
之罪!
这一条,让李纲和马周,看得浑身冰凉,头皮麻!
账本上,赫然记录着!
——渭水之盟前夕,崔氏,曾秘密派人,与突厥颉利可汗的使者,有过接触!
他们,竟向突厥人,许诺提供粮草,以换取突厥大军在攻破长安之后,保全他们崔氏一族的地位与财产!
虽然,因为李世民的强势应对,这桩交易最终未能达成。
但其心可诛!
其罪当灭!
“这……这……这……”
李纲看着那一条条记录,每一条下面,都附有详细的人证、物证、乃至……涉案官员的供词。
连他捧着卷宗的手,都在剧烈地颤抖。
脸上的血色,褪得一干二净。
他引以为傲的“士林领袖”
,他一直认为需要“慎重对待”
的海内望族,原来……原来竟是一群早已烂到了骨子里的,窃国之贼!
国之巨蠹!
马周的脸色,也同样难看到了极点。
他猛地站起身,对着李承乾,重重一拜,声音因为愤怒而颤抖:
“殿下!
臣,有罪!
臣,鼠目寸光!”
“此等国贼,早已非我大唐之臣民!
若不将其连根拔起,我大唐,危矣!”
“臣,收回方才之言!
请殿下,即刻下令,将此獠,满门抄斩,以儆效尤!”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