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又如何?活要见人,死……
秦彻的视线,落在了书桌上那把被随意丢弃的银质小刀上。
沈妄用来刺穿自己腹部,完成那场血祭的刀。
刀尖上,还凝固着一滴暗红色的血珠。
秦彻拿起那把小刀,刀柄冰冷,上面似乎还残留着沈妄手心的汗。
将刀尖,缓缓送到自己唇边,他闭上眼,伸出舌尖,轻轻舔掉了那滴干涸的血。
一股浓重的铁锈腥甜,瞬间在味蕾上炸开。
那是沈妄的味道。
秦彻睁开眼,那双向来深不见底的眼眸里,高高在上的掌控欲已经褪去,只剩下一种更原始的属于野兽的饥饿。
他拿起那只从不离身的私人手机,划开屏幕。
壁纸上,是沈妄一张被偷拍的侧脸,在训练室里,汗水浸湿了黑发,脖颈的线条凌厉又脆弱。
秦彻用指腹反复摩挲着屏幕上那张脸,拨通了一个从未用过的加密号码。
电话接通的瞬间,他的声音低了下来,像情人间的耳语,黏腻又危险。
“我的东西,被野狗叼走了。”
“把他找出来。”
电话那头一片沉默。
秦彻对着话筒,用一种近乎诱哄的、温柔到令人毛骨悚然的语调,补充了一句。
“我要完整的。”
“连一根头发丝,都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