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深邃。
“它不由刀剑守着,它由一种比刀剑更强大,也更脆弱的东西守着——情爱与羞耻。”
此言一出,始终垂眸不语的陈圆圆,忽然抬起了头。
她看向林渊,清澈的眸子里,第一次泛起了异样的光彩。
她朱唇轻启,声音不大,却让院中所有男人都安静了下来。
“公子所言,一针见血。
于女子而言,贴身之物,尤其是……那一件,便是最后的体面与清白。
若落入外人手中,不啻于性命被他人拿捏,是生不如死的羞辱。”
她的声音柔柔的,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她顿了顿,目光转向依旧被捆着的宋七,继续说道:“而于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将名誉看得比性命还重的将军。
他心爱女子的清誉若是受损,那种痛苦和耻辱,远比刀剑加身,要来得更加猛烈。”
这番话,如同一道清泉,瞬间点醒了在场的两个粗人。
小六子恍然大悟地“啊”
了一声,一拍大腿:“我明白了!
咱们把那女人的肚兜偷出来,王承胤还不得疯了?到时候咱们拿着这玩意儿要挟他,让他干啥他敢不干?”
钱彪的眼睛也亮了,他仿佛看到了一条全新的、通往荣华富贵的捷径,脸上的肥肉兴奋地颤抖着:“高!
实在是高!
林爷这计策,简直是神鬼莫测!
杀人不见血啊!”
他们的吹捧,林渊充耳不闻。
他的目光,始终锁在宋七的脸上。
宋七脸上的讥诮和不屑,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不再看林渊,也不再看其他人,而是死死地盯着面前的地面,仿佛那泥土里能开出花来。
他是个贼。
一个偷遍了大江南北,从王公贵胄的宝库到富商巨贾的银窖,都来去自如的贼。
他偷过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偷过前朝皇帝的玉玺,甚至偷过足以颠覆一场战役的布防图。
可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有人让他去偷一件……肚兜。
起初他觉得荒谬,觉得是羞辱。
可听完林渊和陈圆圆的分析,一种前所未有的、病态的兴奋感,开始从他的骨髓深处,一点点地往外渗透。
这已经不是偷了。
这是在窃取一个人的魂魄。
用一件最香艳、最微不足道的物品,去操控一个手握千军万马的封疆大吏的生死。
这种事,比从千军万马中取下他的级,要刺激百倍,要高明万倍!
这才是盗术的最高境界!
这才是……真正的艺术!
许久,他才缓缓抬起头,那双黯淡的眼睛里,重新燃起了两点骇人的精光。
“有意思。”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声音沙哑,“非常……有意思。
不过,我凭什么要为你卖命?烂在诏狱里是死,死在宣府,也是死。
对我来说,有什么区别?”
“区别很大。”
林渊将身子微微前倾,盯着他的眼睛,“烂在诏狱里,你会像条野狗一样,在污秽和绝望中,被蛆虫啃光最后一丝骨气。
而跟着我,你将有机会,完成你这一生中最得意的一件作品。”
他没有提黄金,没有提自由,因为他知道,对宋七这种人来说,这些东西,远没有“名作”
来得有吸引力。
“事成之后,我会给你一个新的身份,一笔足够你下半辈子挥霍的银子,天高海阔,任你逍遥。
若是败了,你也是死在重重守卫的龙潭虎穴里,死在你最擅长的事情上。
这,总比死在狱卒的烂棍子下,要体面得多吧?”
林渊的话,像魔鬼的低语,每一个字,都精准地敲在宋七的心坎上。
宋七的呼吸,变得有些粗重。
是啊,死,他不怕。
但他怕死得窝囊,死得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