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继续埋头嗦面。
“你们三个男人,我一个女人,在野外露营多不安全,也不方便,而且山上有很多虫子,我可不想被咬的一身包。”李燕燕嘟囔道。
白不凡总算吃完了最后一口面,他放下碗筷,优雅的抽了两张纸巾擦拭嘴角油渍,然后慢悠悠的说:“你要想晚上去住酒店也可以,不过,白天我们有运动任务,你如果表现的好,我就让你住酒店。”
“……”
李燕燕挺想抽他两耳刮子,瞧那臭屁的德行。
阿曜连忙帮着打圆场:“燕燕姐,你不知道吗,清凉寨山庄上有一处很大的网红露营区,好多旅行爱好者都跑过去打卡呢!咱们晚上露营可以坐在帐篷前生火堆,吃烤肉,喝汽水,聊天,玩游戏,还可以看月亮数星星,多浪漫呀!”
李燕燕内心翻了个白眼。
小屁孩一个,跟我说浪漫?
星星是挺多的,那蚊虫也多呀,月亮是挺亮的,但要是碰到一只猫头鹰,那双跟电灯泡似的大眼睛瞅你一整宿,也能把你照亮。
她在网上看过一则新闻,说是一家三口在深山老林里野营过夜,结果两岁的孩子在帐篷口坐着,被一只巨型猫头鹰给叼走了。
父母吓得哇哇叫,叫来护林人员和搜救队,后来就只找到宝宝的尸体,肚皮被巨大的爪子挠得稀巴烂,内脏全被掏出来吃掉了,血淋淋的……
猫头鹰可是猛禽,不能小觑。
李燕燕甩甩头,本来她不是个胆小的人,而且在专门的露营区里露营,应该周围防护安全措施都做的很好了,但她最怕的就是蚊虫。
也许她的抗“痒”耐受力比寻常人要弱很多,但凡有只小蚊子叮了她一下,她就能痒一天一夜,擦几遍止痒膏都没效果。
“再浪漫我也不干,我就是怕蚊子。我的血液特别招蚊子。”李燕燕不悦地拿起筷子,开始搅动碗里的面条。
伴着芝麻油味和葱花味的面条冒出白色腾腾热气,香气直击她的鼻腔,她小嗦一口,味蕾有如被电击了一样。
怎么会这么好吃!
一定是自己太饿了!
阿曜见她的样子,捂嘴偷笑,然后撇过脸去问白不凡:“凡哥,据说蚊子都喜欢叮咬聪明的人,血甜的人。燕燕姐的血一定很甜,所以才那么招蚊子吧?”
白不凡呛道:“你有没有常识?人类的血液只有腥味,顶多带点咸味,根本就不是甜的。蚊子也没那么聪明,知道哪个人智商高哪个人智商低。说白了,蚊子只是喜欢叮咬爱出汗的人,你燕燕姐应该是汗腺比较发达。汗腺发达的人排出的汗液分泌物较多,血液中的酸性增强,排出的汗液让皮肤乳酸值升高,所以才容易对蚊子产生吸引力。”
说完他站起身,拍了一下阿曜的后脑勺,然后走出了餐室。
李燕燕心里又开始翻白眼:你才汗腺发达,你全家都汗腺发达!就你懂的多,跟个老学究似的!
第二天如约而至,早上的太阳照常升起,并没有因为李燕燕对这两天一夜的旅程毫不期待而迟疑半分。
她洗漱好,下楼去到场馆大厅的时候发现陈栋早已经到了,手里竟然还拖着一个银白色的行李箱。
行李箱上贴满了五颜六色的贴纸,大多是动漫角色,或者著名建筑物缩影。
“李燕燕你怎么才下来呀,你收拾好了吗?就等你了!”陈栋一脸期待的兴奋表情,和此刻呆若木鸡的李燕燕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倒是挺积极啊,不过两天一夜,至于拖上行李箱吗?”
李燕燕觉得他第一天“入职”就搞这么大的阵仗,委实夸张了一些。
不过也没听说过哪家公司第一天员工入职就直接被拉去搞团建活动的。
当然,他们游戏馆勉强算是个微型集体,还称不上“公司”。
看陈栋的样子,应该是头一天晚上就接到了白不凡的电话通知,不然他不会准备的这么齐整。
只见他右手惬意地撩了下刘海,左手松开行李箱拉杆,五指并拢呈小扇子状,在自己的耳边快速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