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审判长,我们申请排除孙向阳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
“不仅因为杨兴违法参与审讯过程,还因为审讯录像只有片段,无法证明取得的合法性,不应该被取用。”
法官点点头,“公诉人,请求审讯录像缺失问题做出说明。”
一旁的检察官看了看材料,“录像设备当时故障。孙向阳已对口供签字,这是事实。”
“故障?”
舒姣冷笑一声。
早料到会这么说了。
“什么故障?多久故障的?为什么没有采用备用设备?有维修记录证明吗?如何证明设备是非人为损毁?”
舒姣接连发问,随即又道:“审讯同步录音录像是强制性程序要求,没录制就是程序违法。”
“审讯过程中设备突发故障,已经最大限度的保存了有效部分,其余内容可通过笔录补充。”
检察官反驳道。
“解释不合理!”
舒姣面不改色,“而且,笔录制作时没有律师在场,也没有录像,被告人签字极有可能是受到胁迫。”
“请求法庭依法排除此证据。”
只要一审中,最关键的证据排斥,孙向阳这案子就好辩得多了。
再往下,又提及一审程序问题。
提到这个,舒姣眼眸微眯,再度出声。
“审判长,一审过程中,法官再三打断律师发言,阻止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且再三反驳律师合理猜测,存在明显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