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户籍重建:从五代废墟到版籍新制的制度转型
一、五代户籍废墟:战乱下的人口与土地失序
(一)藩镇割据与户籍崩解
公元960年北宋立国时,中原已历经五十三年的五代更迭。
自唐天佑四年(7年)朱温灭唐起,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相继更迭,藩镇武将拥兵自重,“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
的现实彻底撕裂了唐朝的户籍体系。
后梁太祖朱温为扩充兵力,在中原“籍民为兵”
,强行登记丁壮入伍,导致“编户流离,田畴荒芜”
;后唐天成二年(927年),枢密使安重诲奏报:“诸道户口,比乱世减耗三分之二”
,河北诸州“户不满万者十之五六”
,昔日繁华的河南道“编户仅存十之三四”
。
战乱直接导致人口的剧烈流动:后晋天福三年(938年),契丹割占燕云十六州,当地汉民“举族南徙者万余户”
;后汉乾佑年间(948-950年),关中军阀混战,“百姓携老挈幼,奔窜山谷,村落皆空”
。
据《旧五代史·食货志》统计,后周显德二年(955年)全国在籍户数仅0万,较唐天宝年间的891万户锐减74,其中相当部分为脱离户籍的“隐户”
“逃户”
。
(二)土地制度与户籍管理的恶性循环
五代时期,均田制彻底瓦解,土地兼并以军事掠夺为主导。
后梁节度使王彦章“括民田万亩为私庄”
,后晋石敬瑭赐给契丹的“投下户”
将汉民田宅“括为官田”
,导致“民无定籍,地无定主”
。
后周世宗柴荣曾感慨:“诸州府乡村,有逃户庄田,许人请射承佃,供纳租税”
,但因户籍失实,官府无法确认土地归属,出现“有田者无籍,有籍者无田”
的怪象。
户籍管理的混乱又加剧了赋税危机。
后唐长兴二年(931年),三司使赵凤奏报:“诸州户口,多因摇役,逃窜他境,租税无征”
;后汉时期,地方官为应付朝廷摊派,“虚增户口,以肥私囊”
,如相州刺史张筠“括民田不实,虚增户八百”
,导致“赋役不均,民怨沸腾”
。
至后周显德元年(954年),世宗柴荣改革时仍面临“版籍讹误,田亩失实”
的困境,不得不派大臣“均定河南六十州税赋”
,但因政权短促,未及根本解决。
二、宋初户籍重建的制度设计:版籍与主客分籍
(一)太祖立国与“版籍复兴”
政策
建隆元年(960年),宋太祖赵匡胤通过陈桥兵变登基,要之急是稳定统治基础。
《宋史·食货志》载:“太祖即位,诏诸州岁奏户口、垦田之数,着为令”
,乾德元年(963年),又下令“遣官分诣诸道,均定田税,括田亩,核户口”
,正式启动户籍重建。
北宋的户籍载体称“版籍”
,又称“户版”
“丁籍”
,由州县政府每年编造,三年一造“计帐”
上报户部。
版籍登记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年龄、户等、丁口数量、土地四至、资产状况,以及所属乡村或城镇坊郭。
与唐朝“手实-户籍-计帐”
体系不同,北宋版籍更注重土地与资产登记,这与五代以来土地私有化加剧的现实直接相关。
(二)主户与客户的制度分野
北宋户籍制度的核心创新是“主户”
与“客户”
的分类管理。
《宋会要辑稿·食货》定义:“主户者,谓有常产之人也;客户者,谓无常产而侨寓者也。”
具体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