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死如同草芥,与这个社会毫无瓜葛,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认为,人活在世上,取悦自己才是重中之重。对于他人的恶意和不良行为,我们应该如同避之不及的瘟疫一样,尽量不去理睬。尽管我们可能没有力挽狂澜的能力去制止这些恶行,但至少我们可以选择置身事外,独善其身。这就是一种道德底线,如同坚不可摧的堤坝,守护着我们内心的良知。就像同理心一样,我们虽然可能在校园里没有遭受过霸凌的狂风骤雨,但我们也绝对不会去充当霸凌他人的帮凶。即使我们无法成为拯救他人于水火之中的英雄,我们也决不会成为落井下石的小人。这是一种基本的道德准则,如同熠熠生辉的灯塔,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
更进一步言,我们甚至能够从灵长类动物的自然社群交往关系中觅得类似的端倪。譬如,在大猩猩和猴群的社群里,广泛而执拗地存在着猴群集体欺凌没有母亲的小猴子,或者大猩猩社群集体欺压没有父亲的小猩猩的行径。这种“霸凌”现象,早在人类社群尚无语言和文字之时,就已然普遍存在了。故而人们切不可轻率地将“霸凌”定义为“缺德”或“违法”的行为,只因“霸凌”实则是人类自始祖时期便一直留存且镌刻在人类基因中的社群行为的遗传映照。换言之,“霸凌”是一种深深扎根于人类本性之中的本能举动,而“道德”则是一种相对高级的克制,它悖逆了人类的天性。人类的霸凌行为是由基因所决定的,这使得它极难被更改,乃至道德和法律亦难以对其进行约束。这种行为是人尽皆知的,却又难以战胜。因此,当直面霸凌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创伤时,实难让众人产生真切的共鸣。此外,人类的诸多向群性的行为实际上是罪孽的,这并非意味着良知被隐匿起来了,而是从众性犯罪的本质就是良知的缺失。然而,恰恰是由于人类社群的这种特质,才使得人类在漫长的进化历程中,历经百千万亿年,其基因得以代代相传。因为人类向群性排他的基因被强有力地保留和延续下来。而那些被孤立、被欺凌的基因,由于无法适应环境,最终会被淘汰和抹杀。故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群殴霸凌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作是自然选择的产物。这也预示着,道德和法治在应对群体性问题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无法从根源上化解这个难题。
无论是在波谲云诡的政界,还是在纷繁复杂的人类社群中,霸凌和群殴行为都犹如毒瘤一般,难以得到有效的遏制。即使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制裁,其效果也往往如杯水车薪。这是因为这种行为仿佛是刻在基因里的原罪,我们难以寻觅到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改变它。就像那个黄粱一梦的秀才,一切都恍若昨日。问问那些曾经参加过高考的学子们,如今他们皆已成年,有的甚至已经成家立业、步入中年,但他们是否会在某个静谧的夜晚,突然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带回到高三时代呢?是否会梦到自己正全神贯注地考着数学卷子,或者与高中同学一起在考场上紧张得如坐针毡呢?这种梦境似乎成为了所有参加过高考的学子们的终极“梦魇”。即便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人到中年,早已成家立业,但那些曾经高考的场景,依然会如电影般在梦境中不断闪回。梦中的自己,宛如那个青涩的少年,和高中的同学们并肩作战,为了高考而全力以赴。然而,又有多少同学会在高考的梦魇中,被回忆的潮水无情地淹没呢?他们会想起高三那段刻骨铭心的时光,为了那张薄薄的录取通知书,同学们之间的竞争变得异常激烈,甚至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每个人都在尔虞我诈,不择手段地想要超越别人,得到那梦寐以求的升学机会。寒窗苦读,形单影只,听着窗外的雨声,看着落叶纷飞,乌鸦悲鸣,寒霜漫天,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如今已人到中年。少年时骑着青骢马,意气风发的日子,仿佛还在眼前。
然而,黄粱一梦,醒来后却发现人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徒留一声叹息。当年的美好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去不复返,只能在回忆的长河中慢慢品味。那时候的我们,以为远方是诗意和梦想的栖息之地,却不知那只是海市蜃楼般的虚无幻想。那是一段咎由自取的荒废时光,我们如无头苍蝇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