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齐桓公,按 “忠臣不事二主” 的标准是 “不仁”。但孔子却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因管仲的 “求” 是 “安民”,符合 “爱人” 之仁,故虽有瑕疵仍被肯定。这说明孔子的 “仁” 不是僵化教条,而是看核心动机是否合于 “爱人利众”。
“求仁得仁” 对后世的伦理选择影响深远。孟子将其发展为 “舍生取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文天祥兵败被俘后,在狱中写下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他追求的 “仁” 是民族气节,最终 “得仁” 于柴市;林则徐虎门销烟后被贬伊犁,写下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他的 “求” 是国家利益,“得” 的是民心所向。这些人都在用生命诠释:“得仁” 不在于结局是否圆满,而在于是否坚守初心。
四、孔子的政治伦理:以仁为归的抉择
孔子的政治伦理以 “正名” 为根基,《论语?子路》记载他对冉有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卫国的问题首先是 “名不正”:辄作为儿子拒父归国,违背 “子道”;蒯聩作为臣子以武力争位,违背 “臣道”。孔子认为,若不先纠正名分,任何治理都是徒劳。
他在卫国的言行始终坚守 “仁” 的底线。第一次至卫时,“卫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史记?孔子世家》)。南子的车驾用翠羽装饰,雍渠的宦官服饰僭越礼制,孔子望着街市上百姓的指指点点,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于是 “丑之,去卫”—— 他可以忍受贫困,却不能忍受道义被践踏。
第二次至卫时,“卫君欲得孔子为政”,孔子提出的条件是 “必也正名乎”(《论语?子路》)。他要求先明确辄与蒯聩的名分:若立辄,则需以 “祖父遗命” 为由,妥善安置蒯聩;若迎回蒯聩,则辄需退居臣位。这一主张看似迂腐,实则是治乱的根本 —— 没有名分的正义,任何权力都是流沙上的楼阁。
孔子的 “不为也” 包含着积极的抗争。他不辅佐卫君,却通过评价伯夷、叔齐传递立场,让弟子们明白 “争” 的危害;他在卫国收徒讲学,将 “仁礼” 之道播撒民间;晚年整理《春秋》时,对 “卫世子蒯聩出奔”“卫出公辄拒父” 等事件 “笔则笔,削则削”(《史记?孔子世家》),暗含褒贬。这种 “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宪问》)的精神,让 “不为也” 不是消极逃避,而是以自身的 “仁” 对抗现实的 “不义”。
五、历史回响:求仁得仁的多元实践
季札让国的 “延陵高风”,与伯夷、叔齐形成跨越时空的呼应。吴王寿梦有四子:诸樊、余祭、余眜、季札。季札最贤,寿梦欲立他,“季札让不可,乃立长子诸樊”(《史记?吴太伯世家》)。诸樊临终前遗命 “兄终弟及”,想最终传位给季札。余祭、余眜依次继位,轮到季札时,他 “弃其室而耕”,逃到延陵(今江苏常州)种田,宁愿做农夫也不违心继位。孔子南巡时见季札墓,题字 “呜呼有吴延陵君子之墓”,赞其 “让国” 如伯夷。季札的 “求仁” 是 “不贪权位”,“得仁” 是 “全身全名”,证明 “求仁得仁” 并非一定要付出生命代价。
屈原的 “上下而求索”,展现了求仁不得仍坚守的悲壮。他 “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辅佐楚怀王时主张 “联齐抗秦”,却遭上官大夫谗言,被流放汉北。《离骚》中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的呐喊,道出他的 “求仁” 是楚国的 “美政”。秦将白起攻破郢都时,他 “被发行吟泽畔”,渔夫劝他 “随其流而扬其波”,他却 “怀石遂自投汨罗以死”。屈原虽未 “得仁” 于生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