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在《国术演义》书评区,也出现了很多相关的帖子。
如:“草!真的假的?阿灰竟然入股藤讯了?我用的qq有他的股份了?”
“作者牛皮啊!和我同年,我目前月薪400,他买了三栋楼不说,还又投资5000多万出去,太离谱了!”
“每次想到阿灰的大概身家,我就觉得挺不可思议,这么有钱的家伙,竟然天天写给我看,我真的配吗?”
“阿灰应该是咱们国内最强的80后了吧?白手起家,全凭个人才华,写出这么多的财富,太牛逼了!”
“各位,你们知道吗?我胆子大得离谱,竟然骂过一个亿万富翁,对了,这个亿万富翁笔名叫中原一点灰,我骂过他更新太慢了。”
“5000多万入股qq?神经吧?qq又不赚钱,入股它干嘛?”
……
徽州。
电脑前的黄清雅,表情复杂地看着《国术演义》书评区的这些帖子,心里的情绪比她的表情更加复杂。
事实又一次证明了她挑男人的眼光,很绝。
这么出色的一个男人,在他还没有大红大紫之前,她就先看中了,也交往上了。
如今,已经和她分手的曹胜,依然耀眼。
平时不声不响的,却三不五时就曝出一个大新闻。
他投资的手笔,一如既往的惊人。
以前是整栋楼整栋楼的买。
现在不买楼了,投资别人的公司,却是一出手就是五千多万。
比她大哥的公司总值都要高不少。
可惜,我们已经分手了。
黄清雅露出自嘲的笑容。
两条腿下意识夹了一下,她想他了。
迟疑片刻,她拿起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曹胜的号码,拨了过去。
片刻后,电话接通,手机里传来曹胜的声音,“喂?”
黄清雅咬了咬嘴唇,轻声问:“你在干嘛呢?”
曹胜:“看书、喝茶。”
这是他每天上午最常干的事,不拘看什么书,有时候看别人写的;有时候看从书店买回来的古籍;有时候甚至会面色平静地看一些很有名的颜色作品。
如萝森的《风月》。
如《白鹿原》。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