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出吧,靠着你的感应,去寻找我们要的目标。”
血仙之墓开始崩塌,里面所学,温言筠迩早已悟本精髓,吃干抹净,本来继续留下这一座仙墓,就是为了这里面的特殊方碑,现在方碑的价值失效,此地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一处离血仙之墓较为接近的小村庄。
几位村民在田里劳作,一亩亩小粟米田,一只只耕牛,任劳任怨。
村民们挥洒着汗水,正午高阳,灼热盘旋。
在一旁的山间,种着果酒树,此树正是果酒国的名树,正可以酿制,闻名人界的果酒果。
一位妇人,冲到田间喊道:“孩子他爹,不好了,娃儿又往那深山怪地跑了,无论我怎么叫她,她都不听!”
“糟了,一定是那个怪病作了,她可是全村唯一一个能成为异能师的孩子,将来可是要造福我们村的。
老崩,你先忙一会,去去就回!”
壮年男子扔下锄头,就向田岸上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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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勒。”
老崩埋头苦干,他做人老老实实,话少事情做的多。
他家的那个能修行异能的神童,全村都知道,每一个村民都等着他家争光呢,老崩也一样,他们村是非常团结的,因为每一个将来能成为异能师的孩子,都给他们村带回来不少的改变与好处。
村中出现一位神童,等若要将其供奉为神明一样的待遇。
壮年男子的妻子有身孕在身,不方便走动,只指了一个方向,他叫来村中几个在家休息的村民,一并在深山中摸索半天,仍旧是没有什么现,直到一声嚎叫,让他们的心,瞬间紧张飙升到极点!
“血,我要血!”
一个小女孩,吮吸着新鲜冒着热气的血液,在地上躺着一只五六百斤的野猪,的的内脏直接被强大的力量穿透,当场惨死。
小女孩的双眼猩红,身上冒着诡异的红色之气,她的父亲与村民们赶到时却并不害怕,好像这种情况并不奇怪。
“先前,老崩家亲戚的孩子,小时候也像她这样,只是这种表现,虽然可以让小孩拥有修炼异能的资格,然而他们多半活不过二十岁,这疾病会在某一刻夺走你家女儿的命”
一位村民说道。
“我知道,所以只要她到了十岁时,我就送她去外面拜师修行,也好为我们,你这个村子做更多的贡献……”
身为女孩父亲的壮年男子,自然是不希望女儿得这种怪病的,即使可以修炼异能成为全村最耀眼的存在,但一个父亲,只希望自己的孩子们都能够平平安安的长大成人,而不是白人送黑人。
温言筠迩坐在血麒麟上,极飞行在高空之中,直到血麟麟忽然停下,底下的空气之中,弥漫着血气,这是温言筠迩极度敏感的。
“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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