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眼见某人直接不演了,元潇的套话作战大成功!直接把她的真实情况给钓鱼钓出来了。
“?!你敢诓我!我要掐死你了!”
安晴先是一愣,随即恼羞成怒,觉得自己天生聪慧,怎会被看上去明显不怎么聪明的小元潇给耍住…
一时间,两人原本要研究的正事话题,也早被抛到九霄云外,
斗嘴斗了大半天,愣是没争出个所以然来。
“不行!我们必须得定下个规矩!家有家法,队有队规!”
“不是国有国法吗?”
“那你别管!首先,我们是个女子乐队,对不对?”
“对。”
“所以!为了长久发展考虑,大家都不可以领男朋友参加排练,绝对不可以在队友面前炫耀自己的男朋友,这样会给大家带来心理压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你觉得呢!”
元潇义正言辞,拿出了身为队长的气场,做下限制。
殊不知,举手投足间,已经默认了自己的攻略大作战。
——压根儿没把狮虎当师父。
变化赶不上计划。
安晴听罢,自然没有异议:
“行呗,我又不是那种喜欢秀恩爱的人,这一点你放心。我有我的生活,你有你的生活,我们只不过是在必要时刻一起排练,一起上舞台或者接商演罢了,仅此而已。”
说实话,答应元潇重新组队,完全是因不想在家里暴露曾经,不得已而为之,
否则的话,安晴才不会愿意跟这个一身都是缺点、黄赌朴都沾点的地雷小姑娘产生联系。
【虽然改头换面并且把网上的社交痕迹全都处理过了,不过现在身在家中还是担心会随时被他看穿发现……】
【何况,乐队之类的……他这么专业,万一带过去被元潇见到了,恐怕那小孩会饿猫扑食,一口气就冲着澈澈啃过来。嗯。】
安晴的猜想很谨慎,她判定,元潇会被苏澈给吸引,并且产生掠夺的思维冲动,不如遵循“队规”,避嫌并且金屋藏帅。
想法固然有点东西,
奈何…
元潇何尝又不是这么想的呢?
【阿晴绝对是个恋爱脑,而且绝对是那种特别黏对象、特别依赖对方的猫系女!绝对!
我要是把我的好师唬暴露在她的目光下,谁知道她会不会一转心意,把之前的男朋友给踹了,然后跑过来跟我抢阿澈啊?】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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