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的赵官家不行,就换北方的赵官家来!
《灭宋令》的第二部分,则是明牌了,宣布此次的出兵情况。
其一,内七省十四个万户,海军正红旗一个万户,全部参与这场灭宋之战。
虽然赵赫西征时,这十四个万户都抽调了一个千人队出去,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他们已经补足了建制。
灭宋的正规军,达到了十五万之众。
他们原本的防区,交由从外六省调来的色目正黄旗第一万户、色目正蓝旗第一万户、色目镶蓝旗第一万户,色目镶红旗第一万户,共四个万户作为留守的正规军。
其二,内七省共出府兵十四万,参与这场征宋之战。
灭宋两年之后,内七省的租税,统一降低一成。
当初赵朔灭金之后,河北山东的赋税已经从四成降到了三成,灭宋之后再降一成,也就是只有两成了。
其余内五省的赋税,也将在灭宋之后从四成降为三成。
这就是赵朔向着天下汉人,放出的再明显不过的信号:吾与尔等共天下!归顺的越早,越有肉吃!
《灭宋令》的第三部分,重中之重,宣布战争中以及战后对宋国的处置。
其一,大军所到之处,望风归降者。保证军民百姓的人身和家宅、浮财之安全。
若有负隅顽抗者,杀尽城中官员、缙绅之家的男丁,女子贬为奴隶。普通军士十中抽二而杀,
虽然看起来残酷,但是,相比赵朔灭金乃至于域外征战,可要仁慈多了。
其二,灭宋之后,统一实行均田制和府兵制,执行北方律法。凡有不遵者,一概男丁斩首,女子贬为奴隶。
按说这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赵朔特意强调了一下。
因为,宋朝的制度和赵朔的制度,差距太大了。
宋国不抑兼并,士大夫们、朝廷官员们通过种种手段,巧取豪夺,兼并了大量的土地,拥有着大量的佃户。
比如秦桧吧。
溧水县石臼、固城湖中有圩田约十万亩,绵亘八十四里,号永丰圩。起初是官府所有,百姓承佃,后来就成为了秦桧的私田。另外,秦桧在金陵还拥有永宁庄、荆山庄等田产,所有土地加起来在六七十万亩左右。
即便秦桧死后,“家道中落”,还拥有四五万亩土地。
还比如“中兴四将”之一的张俊,拥田高达百万亩。
其他的官员士大夫,虽然规模不如他们俩,但对普通百姓们也绝不会手软。
粗略统计,南宋沦为佃户的人口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