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挎包,一个铝制复古军用水壶。
那身衣服是初秋穿的,现在穿太冷了。昨天晚上她脱了下来,现在穿的是张小梅的衣服,一件碎花夹袄,一条藏青色夹棉裤,鞋子还是她自己的。内衣也没有换。
想到这些现实问题,李兢兢多了几分真心实意的愁苦。
美好的爱情和残酷的现实,同时摆在了她的眼前。
但是她别无选择。她上辈子来的时候已经是六十年代,她很快就去随军了,一直在大院生活。
这辈子来的那么早,她上辈子的经验并没有什么用。而且,张天明要去当兵,他要先去战场,她肯定是不能跟着的,只能等到打完仗,他升官了,有随军资格了再说。
最近这几年,她要在农村生活。
李兢兢对这个年代并没有太多了解。元初最开始给她的梦境都是美好的,她做了准备,但没做什么实用的准备,连真实的社会背景都没有仔细去调查。
她大概是没想到她会穿到国家初建的这个时候。
李兢兢怀念第一次穿过来的时候带的金手指,有它在,她至少不用担心会饿肚子。上辈子她还觉得金手指可有可无,没什么大用,现在,又觉得还是有一个比较好。
张小梅笑着转移了话题:“那你和天明成亲的时候倒是省事了。”
李兢兢叹道:“我现在一无所有,借住在张家实在是不好意思。”
“那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再说了,你也不是借住啊。你要是真觉得不好意思,就和天明赶紧成亲,成了亲以后,你就是住在自己家了,总不会再不好意思了吧?”
“小梅姐,你知道我能做点什么给家里增加点进项吗?不然总觉得是吃白饭的。”
“嗐!别瞎想,一家人不说这个。你刚来我们这儿,还不习惯呢,等你习惯了再说。”
“嗯。”李兢兢点了点头,“小梅姐,你放心,我不是那种光吃饭不干活的。”
张小梅笑得更加真心了,“姐信你。你可真是个打着灯笼难找的好姑娘。”
俩人在村里逛了逛,说说笑笑地回了家。
张小梅带着李兢兢去见张母,把她介绍给张母认识:“娘,这是我的小姐妹,她家遭难了,没地方去,就来投奔我了。”
说完,她还冲李兢兢眨了眨眼,姐姐够意思吧?一切都给你圆好了。
李兢兢笑了笑,满脸感激之色。
张母笑着跟李兢兢点了点头,她现在张嘴就是个小黑洞,说话也漏风,能不说就不说,能少说就少说。
张小梅又说:“娘,我给天明做个媒吧?他也老大不小了,俗话说,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男人不成家,那就还不算是个人呢,结了婚,娶了媳妇,就是个完整的人了,就得为媳妇孩子打拼呢。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