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字。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汗出)微恶寒,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
【按语】在“微恶寒”之前,应当补充“汗出”二字。如果没有“汗出”这两个字,那就表明表证还没有解除,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加附子的道理的,所以应当补上“汗出”二字。
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变迟,膈内拒痛,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烦躁,心中懊恼,阳气内陷,心下因鞕,则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也。
【按语】“数则为虚”这句话,属于衍文(即因传抄、刻印等错误而多出的文字),应当删去。
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
【按语】此处“与三物小陷胸汤”,应该是“与三物白散”。“小陷胸汤”这四个字,应是错简(指古书在传抄刊刻过程中,因文字颠倒错乱而造成的错误)所致。桔梗、贝母、巴豆这三味药,颜色皆白,符合“三物白散”的命名之义,其药性温热且具有攻下之力,与寒实结胸的病症机理相契合。而小陷胸汤由栝楼、黄连等组成,皆为性寒之品,怎么能够用来治疗寒实结胸之症呢?“亦可服”这三个字,同样属于衍文,都应当删去。
太阳中篇正误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按语】“发汗病不解”中的“不”字,是衍文。因为如果发汗后病没有解除,那么出现恶寒是正常的,就不能说“反恶寒”。只有在发汗后病已解除却仍恶寒,这种情况才可以说是正气虚弱导致的,所以这个“不”字应当删去。
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下利清谷),当温其里,宜四逆汤。
【按语】在“身体疼痛”之后,应当补充“下利清谷”四个字。如果没有这四个字,那么“当温其里”这句话,就毫无依据了。毕竟不存在单纯只有表证却去温里的道理。查看后面太阴篇中记载:“伤寒,医生误用下法后,接着出现下利清谷不止,同时伴有身体疼痛的,应当紧急救治里证,用四逆汤。”这样其含义就更加明确了,所以依据经典内容补充“下利清谷”四字。
伤寒,(若汗)、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时「时」(汗)恶风,大渴,舌上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按语】在“伤寒”之后,应当添加“若汗”二字,因为发汗相较于呕吐、泻下,更易损耗人体津液。“时时恶风”应当改为“时汗恶风”,如果不是“汗”字,“时时恶风”表明表证未解,而表证未解时,白虎汤是禁用的。医论中提到,发热无汗、表证未解的情况,不可使用白虎汤;口渴想要饮水且无表证的,才可用白虎加人参汤主治。仔细研读经文就能明白,所以此处应当进行补充和修改。
发汗已,脉浮数,(小便不利),烦渴者,五苓散主之。
【按语】在“脉浮数”之后,应当补上“小便不利”四个字。如果没有这四个字,那么就属于阳明内热导致口燥的烦渴,这种情况是白虎汤的适应症。只有出现小便不利且烦渴的症状,才是太阳经水热互结所导致的烦渴,这样才属于五苓散的适应证。如果没有小便不利的症状却使用五苓散,就会违反过度耗竭津液的禁忌。况且在《伤寒论·太阳上篇》中,类似这种症状的条文有好几条,只有“水入即吐”这一条,因为水液无法下行,所以没有“小便不利”的表述,其余条文都有“小便不利”这四个字。如今这里缺少的这四个字,必定是在传抄过程中遗漏的,应当补上。
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汤去「桂」(芍药)加茯苓白术汤主之。
【按语】这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