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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苑也不屑和这种小人物计较,和妈妈到馄饨摊,买了两碗馄饨。
老板娘笑开了花,对叶苑赞不绝口:“大妹子啊,你家的女娃娃可真争气,小小年纪就这么厉害,你的福气在后面啊。”
盛馄饨时,多给了母女二人5、6个,热情极了。
要知道,一旦她的馄饨摊子死了人。
流言要是流传出去,口口相传,她的生意可就做不成了。
“谢谢大姐。”
沈月清红了脸,心中满是骄傲。
拉着叶苑,挑了个清静的地方吃馄饨。
打篮球散场后,邵煜天和张鹏飞悠闲地在大街上散步,想找个体面的饭店,爽快地吃顿饭。
没想到却看到了如此精彩的闹剧。
绍煜天看少女的第一眼,眼都看直了。
这完全就是他的理想型,生机勃勃,元气十足,让他移不开眼睛。
娇俏可爱的小姑娘据理力争,临阵不慌,虽然身着粗布麻衣,灰头土脸,却依旧不能车挡住她耀眼的光芒。
浑身是伤,却依旧想着保护他人。
像只小奶猫,张牙舞爪,奶凶奶凶的,却又让人怜惜的很。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变幻出光斑,散落在女孩栗色的长发上,女孩半跪在地上,嫣然浅笑,救死扶伤。
清纯美好,像是误入尘世的小天使。
他想,他找到对的人了。
“天哥,去这家店吃饭。”
张鹏飞指着一家装潢高级的西餐厅。
“不去,去那里。”
张鹏飞顺着绍煜天的目光看到了对面马路,是个脏兮兮的小馄饨摊。
惊呆了,不是吧,哥。
这样的店不卫生,我不会吃坏肚子吧。
邵煜天迈着大长腿三两步过了马路,张鹏飞只好无奈跟上。
两人要了两碗馄饨,坐在了叶苑的对面。
这时,张鹏飞才吃惊地发现,对面的女孩子,可不是自己心心念念一上午的小仙女吗。
“天哥,看,我的小仙女。”
绍煜天也不回话,视线像刀子一样刮在张鹏飞身上。
一向寡言少语,有些木讷的沈月清此刻话也多了起来。
母女二人边吃边聊。
“小苑,你怎么会这些啊?真了不起,是妈妈的骄傲。”
叶苑笑颜如花,上辈子妈妈为了救她惨死,这辈子她一定让妈妈享福,成为妈妈的骄傲,让妈妈永远开开心心。
她此刻胸有成竹,拿出早就想好的说法,“妈,我喜欢看书,以前在一本医学杂志上看到的。
没想到正好派上用场,救了老奶奶。”
“原来是这样,不愧是小苑,真棒。”
叶苑大病刚愈,刚刚又救人,耗费了最后一丝力气。
身上绵软极了,肚子空荡荡,小口小口吃着馄饨。
一个一个白白胖胖,鲜香美味。
吃相秀气极了。
对面的绍煜天不动声色地盯着看,目光灼灼。
这样强烈的目光,叶苑又怎会感觉不到,皱着眉看去。
看到少年的那一刻,叶苑思维凝滞了一瞬。
感觉自己的世界陷入了静默。
街上嘈杂的声音和事物全都消失不见,自己的世界里只有对面的那个少年。
18岁的他,意气风发,黑色的运动服,身姿挺拔。
一如孟郊诗句中“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中的少年郎。
前世,她拼死从王家逃出来后,继续上了高中。
虽然没有被糟践。
可是,那段残酷的经历,早已经摧毁了她的心志,还留下了满身的伤疤和从右眼角到下巴的痕迹。
在申市一高,她遇见了绍煜天,一辈子的执念。
她16岁那年,被绍煜天从两个混混手中救下,就喜欢绍煜天。
可是,她是残缺的,配不上少年。
便把这段爱情深深满在心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