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生活。
陛下,那几十只鸵鸟,比羊还大只,一个鸵鸟蛋够炒一大盆,而且它们的肉也很鲜美,比牛羊肉还好吃。
这鸵鸟不但肉好吃,皮子有韧性性又很柔软,而且张力极强,全身都是宝呢!
要是这些鸵鸟能像鸡鸭鹅一般被繁殖出来,咱们大夏的百姓可就有口福了哟!”
吃过鸵鸟肉的,没有不点头的,夏洪棣都被他们描述的鸵鸟肉给馋到了,寻思着他什么时候才能尝到。
暂时看不到这些活物,可它们的皮子被带回来的不少:从虎皮、鹿皮、斑马皮、鳄鱼皮、鸵鸟皮到蟒蛇皮,几十箱呢!
拿出鸵鸟皮,又摸又扯,夏洪棣对这种素未谋面的鸟,好感马上就上来了。
“张孺人能孵鸵鸟蛋吗?”
“陛下,这些鸵鸟从小鸟到成年,还得两三年呢,现在哪怕有火炕,也没蛋啊!”
“难怪一只能有两百斤肉,这长得也时间也够长的,朕会让人好好把这些鸵鸟养大,争取咱们能早日吃上鸵鸟肉!
“启禀陛下,黄金宝石也好,宝马玻璃术也罢,这些还不是最珍贵的。
臣接下来给您看的,这些才是咱们这次出行收获的最珍贵的国宝。”
黄尚书不但说,还把他们准备好的几种粮食,从他们几人随身带着的小筐里拿了出来。
摆在夏洪棣御桌上的,是几棒金黄的没有脱粒的玉米;几个不起眼,拳头大小的褐色疙瘩;还有两头小,中间比拳头还大的红皮甘薯。
“陛下,真是多亏了伯爷慧眼识宝啊!
这个叫玉米、马铃薯、甘薯,是我们在印加帝国求来的。
咱们在那挖金矿之地,已经成功种植出两季了。
最低产的玉米都能亩产一千斤多斤,马铃薯亩产有两千到三千多不等,最高产的甘薯能有四千多斤。
臣敢说:我大夏朝有了这三样粮食,此后,再无饥荒了!”
“等等,爱卿,你说多少?四,四千多斤?能做主粮?”
夏洪棣害怕自己幻听了,反复确认了几遍。
看着三人含笑对他点头,夏洪棣激动得走来走去,把众人都走晕了,才停下来。
拉着忠勤伯的手,拍着他的肩膀:“好样的,真是好样的!
哈哈哈,你真是朕的福将啊!”
“陛下,马铃薯和甘薯不但可以做主食,它们也是一盘菜呢!”
黑娃将这些食物的做法,交给了御膳房小太监,他们晌午饭就要吃上一餐新鲜饭。
马铃薯大盘鸡、粉蒸肉下面铺甘薯、醋溜马铃薯、拔丝甘薯
他们也带来了一小袋子玉米面,用这个玉米粉捏成了饼,贴在大盘鸡的铁锅边,一锅熟。
夏洪棣每个品类都尝了一口,这几样做主食完全没问题,毋庸置疑的。
马铃薯的滋味虽然没有甘薯甜,但是口感是粉粉糯糯的,这玩意他扛饱啊。
甘薯可真甜啊,说是用炭火烤出来的最香。
黄灿灿的玉米饼子,看着比黑馍的卖相好多了!
还能做成面疙瘩,他狂喜到做梦都能笑醒了。
这餐饭,应该是他有史以来吃过的最高兴的一餐了。
还不忘记交代御厨要给皇后和太子他们尝尝鲜。
哪个娃娃能抵挡住油炸薯条的诱惑?忠勤伯藏了一路最后的一罐番茄酱,送给了太子。
如今落到了五皇子和静瑶公主的手上。
“昂呜,昂呜!
这个薯条真好次,母后,蘸上番茄酱,酸酸甜甜滴!”
胖子就是油炸食品最忠诚的粉丝,一口接一口,小小人儿干了一大盘子的薯条。
高皇后与夏洪棣脑波同频,为大夏收获如此高产粮食正高兴着呢,一没注意就让小胖子给吃撑了。
饭毕,几人又转移到书房,继续谈话。
“这些粮食对土地的肥力要求不算高,我们头两季都是开荒种的,要是能种到良田里,可能还能亩产更高。
咱们大夏从南到北,皆可试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