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手电筒的年代就是比较麻烦。
这个地洞,不管它有多深,程煜估摸着充其量也就是二三十米,毕竟这就是浅层地下水的正常深度。
想要把深层地下水,也就是深入地下数百米的地下水输送到地表上来,别说明朝的工匠水准了,即便是放在现代社会,其能耗也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所以,程煜认为既然这个院子里的水源大概率来自于地下水,那么这下边就必然是有一条浅层的地下暗流,当挖掘工程已经挖到了地下水之后,再往下挖就是一个十分不明智的举动了,一个不小心,那就是大面积的地面塌方,整个翠玉小馆就会成为一个天坑。
当然,在当初那个年代,这里还不叫翠玉小馆,而是作为某个所谓商人家里的住所。
现在看来,程煜大致判断出,那家人是不是真的一家人都还两说,他们住在这个院子里最主要的目的,只怕就只是为了从这座假山下边挖掘些什么罢了。虽说现在程煜还完全无法想象这些人干这件事的目的,甚至于连他们是要从地下拿走东西还是往地下放东西都摸不准,但无论哪样,那些人在完工之后消除了一切挖掘的痕迹,又把院子卖掉,完全就是为了掩人耳目。不管这座院子最终落在谁的手里,只要那家人的后人想要再度从这个地洞下去,那么他们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拿回这座院子。
如果这是在一个有手电筒的年代,尤其是强光战术手电,别说二三十米了,就算真有一百多米,程煜也能在地面上直接看清楚底下是个什么情况,并且直接判断出这个地洞到底有多深。
可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在下降的过程中,不知道自己距离底部还有多深,这是最让人困扰的事情。
程煜现在就处于这样的状况,好在这个洞的纵深不大,双手稍微张开就能始终摸着洞壁,两只脚也几乎一直可以斜踩在洞壁之上。程煜就像是一只蜘蛛那样,一点点的放着飞虎爪的绳索,不断的向下而去。
约莫十分钟之后,程煜感觉到脚尖似乎点在了一个拐角处,他立刻伸直了腿,向下踩去,果不其然,程煜发现自己已经踩在了结实的地面上。
说是地面肯定相当的不准确,毕竟这已经是地下至少二十米深的地方,但相对而言,程煜现在就是单脚踩在地面上的情况。
程煜并没有因为终于探到了底而忘乎所以,这里毕竟伸手不见五指,程煜必须加倍的小心,谁又知道他现在脚踏之处旁边二十公分的地方又会不会还是实地呢?
将身体彻底挂在了绳索之上,程煜解放开双手,伸手入怀,摸出一根蜡烛,同时也将火折子摸了出来。
轻轻的吹燃火折子,又将蜡烛点燃之后,程煜接着烛光向下望去。
这里的确是已经到了地洞的底部,只是,这里绝不是地洞的尽头。
地洞到了这里之后,并没有结束,而仅仅只是转换了一个方向。也就多亏程煜刚才是双手双脚撑的是东西两面的洞壁,若是他赖以支撑的是南北两向的洞壁,那么他在十几秒钟之前大概就已经会一脚踢在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