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从小在姜家长大,作为培养出九个男主,一个两本书中的女配的家庭,姜家就没有一个长得不好的。
就连管家的女儿都长得很漂亮,他们平常接触到的,也都是美人。
因此,姜屿臣压根对美貌没什么追求。
他喜欢的是高莎莎那种自由洒脱,什么都不在乎的劲。
高莎莎是离家出走出来追求音乐梦想的,成为乐队主唱后,粉丝不少。
她的嗓音沙哑而有个性,很多人都是专门为她而来。
宋知意看着高莎莎的资料,竟还有些庆幸。
“还好这浑小子上辈子没跟她在一起……”
否则,以她上辈子的性子,不知道得为姜屿臣再操多少心。
毕竟,这个高莎莎,绝对是宋知意上辈子这辈子都不会喜欢的女孩。
可能她很有个性,追求梦想的勇气也很值得赞叹,然而,在宋知意这样相对保守的人眼中,高莎莎有太多不讨喜的地方了。
高莎莎今年也才十八,比姜屿臣大一岁。
但她高一都没念完就离家出走,跟着一群社会青年玩音乐。
中间不知交了多少个男朋友,说是谈了恋爱才有灵感,唱出来的歌才有感觉。
比起此刻一张白纸的姜屿臣,高莎莎就是一张五彩斑斓的油画。
然而,这样的女孩,在姜屿臣眼中,就更有魅力了。
哪怕这女孩抽烟喝酒蹦迪,天天跟一堆男人混在一起,谈过十几二十个男朋友……
在姜屿臣看来,都是有个性的表现。
他甚至不在意高莎莎没成年就跟男人同居过,疯狂地迷恋着她。
据说姜屿臣也是因为在酒吧看到台上的高莎莎,听到她的演唱,才爱上她,并且跑去跟她一起组乐队的。
一开始高莎莎还跟酒吧的经理在谈恋爱,后面又劈腿了另一个队友的吉他手。
姜屿臣这样的天之骄子,居然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她。
许是觉得有趣,高莎莎便逗他,答应跟他谈谈恋爱。
结果,姜屿臣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等姜屿赫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姜屿臣已经跑去跟人家同居了。
据说还买下了一层地下室,就为了让他们乐队可以自由地练习,而不被别人赶。
为了不让邻居投诉,姜屿臣甚至把楼上的房子也都买了。
一瞬间,姜屿臣在他那个圈子里更受欢迎了。
只要谁一时没钱,无家可归,都能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