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士兵。
只要惊动其中一人,周围的士兵就会蜂拥而至,刀剑会將他剁成肉泥。
那个身著精良鎧甲的长枪骑士,犹如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墙。
他不仅实力远超寻常士兵,更是会使用一种路明非闻所未闻的技术,能在瞬间爆发出恐怖的突刺力量,將他直接扎个对穿。
根本...无法战胜。
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一次又一次的循环往復,除了一次次面临死亡的恐惧和肉体上的痛苦。
什么也没带给他。
路明非突然陷入了迷茫。
我......
我在做什么
我为什么要与这些强大的敌人战斗
我又不是故事里的主角,不是斗恶龙的勇者,也不是那些想要成王的褪色者。
我只是个无人问津的衰仔罢了。
啊,对了。
我好像是想变强来著。
变强之后呢
回到原来的世界,拯救某个女孩。
挺起胸膛,让別人刮目相看。
可是——
要怎么回去呢
原来...我根本不知道回去的方法。
那么,现在做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原来,我还是逃避了。
我一直在逃避这个根本问题,强迫自己沉浸在“生存与死亡“的循环中,用战斗来麻痹自己,用虚幻的未来欺骗自己。
其实.....根本就回不去吧
於是,路明非又一次崩溃了。
教堂的草地上,路明非仰面躺著,目光涣散地望向天空中的云。
崩溃对他而言並非歇斯底里,而是一种彻底的放弃。
他选择用摆烂来对抗这个荒谬的世界。
“伽列老哥,你说,人活著是为了什么呢”
正在摆弄手中胡琴样乐器的、圣诞老人打扮的旅行商人愣了一下,目光投向一旁的奇怪客人。
作为商人,他见过形形色色的褪色者:
野心家、战士、亡命之徒……
他却从未见过路明非这样的存在。胆小、孱弱、毫无野心。
每一个来到交界地的褪色者,都是野心勃勃的,他们想要凭藉自己善战的特性,或是建功立业、或是成为王者。
然而自从伽列见到路明非以来,伽列就没有见过他的野心。
他时而颓丧的像那些难以归树的活死人,时而亢奋的像泡水的西芹,活像个神经病。
但伽列並不討厌他。
流浪民族有一条族规:
“孤单也很好──即使受人轻视、被人拋弃,也不必想著谋求什么。”
“唯独那些伤害我们的,绝不能轻易放过。”
在这崩坏的时代,独行的商人常遭覬覦,可路明非从未动过歹念。
他纯粹得近乎愚蠢,甚至初次杀人后,会蹲在墙角乾呕。
然而褪色者终究是战士的后裔。
他进步飞速,大脑聪慧,从一个连小刀都不会用的鶸飞速成长为了一个......熟练用小刀捅人屁股的阴暗比。
总而言之,是个好人。
琴弦轻颤,伽列的声音混著风声传来:
“客人,你可能不知道,我们流浪民族从古至今,都不受黄金赐福的青睞。
被迫漂泊,困顿潦倒,反倒让我们的神智在法环破碎后得以保全。
能有块地方落脚,能清醒地与您做生意……我很知足。
毕竟,您可是我重要的客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