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不免ptsd作立马就要大叫出声,只能用下一片面包塞住了自己想要尖叫的嘴。
“我想去法国卖防晒油,阳光,沙滩,度假,路过的姑娘,或者变成住在法国海滩的猫头鹰也行,不用上班不用加班不担心猝死,我青春期就想好这样的生活了。”
“那你不是更应该去搞一把大的带着钱远走高飞?下周哥谭银行,两个亿走不走。”
双面人也停了下来“我可以考虑四六分成,实在不行五五也可以。”
这张狭小的桌子此刻坐满了人,被各种犯罪计划围绕听的头大的林肯干脆从双面人的罐头里也挖走一大勺,而在这时缄默再次开口,只不过这次的内容略有不同。
“你们意识到了吗?阿卡姆最近有些不同。”
顺着缄默的眼神看过去,林肯看到了几个有些陌生的面孔,乍看过去和普通的护工似乎没什么区别,只是细看才能意识到这群人无论是脚步还是呼吸都长期保持在一个过分稳定的频率和力度下。
好歹也是做了那么久无偿猫头鹰刺客,林肯很快就猜到了这群突然混进阿卡姆的家伙的身份,大概率是些同行,不过猫头鹰法庭此时死的不能再死,还能有什么势力能这样混进阿卡姆且不被蝙蝠侠注意到?
其他人或许不知道这帮人的身份,林肯却很快从记忆里找出了这些刺客的来历,法庭曾经和来自中东的刺客联盟合作,自己这种小喽啰虽然没资格面见那位据说活了几百年的恶魔之,但也对刺客联盟有些认知。
比如负责和法庭交接的那个同样喜欢把自己打扮成猫头鹰被称为牧的家伙,以及他手下那群和利爪查重率过高的猫头鹰刺客,林肯第一次有资格和那些刺客见面时只以为利爪背着自己开了社招招回来这么一批难搞的家伙。
只不过牧出现的次数不多,二十年下来两只手就能数的过来,但每次给法庭出的点子都在法庭本就不坚固的瘸腿上揣上一脚,不管是以牺牲利爪质量来扩大生产的琥珀金研究,还是后期干脆把低质量利爪报废,也不知道那群猫头鹰是怎么头脑一热同意这种想法的。
不过现在这些都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了,毕竟法庭已经完蛋了,牧还能做些什么?
林肯抱着这样的想法回到自己的房间前,就听到了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以及被那些刺客所打开的牢房门。
小丑的笑声格外刺耳,而在那个绿色的癫狂的身影旁,林肯再次看到了牧。
第104章
在哥谭,任何还没有进入睡眠的哥谭人都意识到了这一夜的与众不同。
哥谭的夜晚总是很简单,犯罪,挨打,进gcpd或者随便在路边找家晚上营业的快餐店补充碳水防止被过量运动饿死的同时偶遇不同颜色的义警,例如红绿灯色调的罗宾鸟,蓝黑相间的大罗宾鸟,红黑色调的中型罗宾鸟,纯黑的猫头鹰和唯一不是鸟类的大蝙蝠。
此时已经入秋,随着连绵不断的秋雨而来的就是气温的骤降,再抗冻的哥谭人也得老老实实的披上外套防止被从哥谭湾而来的海风狂扇几个耳光,但对于常年穿着紧身衣去和人进行真人搏斗疑似有精神问题的义警来讲,则恰当好处。
索菲亚只以为是在普通不过的一夜,蹲在市中心的滴水兽上仔细辨别正在处于监听状态的gcpd的通话内容,夜翼选了另外的方向夜巡,而蝙蝠侠和罗宾则留在东区对着那群夜晚带着无数违禁品出门的毒虫们重拳出击。
今晚是哥谭银行每个月运送大量钞票的固定时间,数以百万计的美金通过运钞车在整个哥谭进行流通,蝙蝠侠对此格外重视,这也是索菲亚位于此地的原因。
毕竟如果你生活在一个蝙蝠侠狂热爱好者聚集的城市里,每天被迫观看各种好莱坞特有的艺术爆炸大场面,偶尔还要被一群拥有阿卡姆完整病例的神经病绑在铁轨上成为考验蝙蝠侠道德感的电车难题的无辜受害者,即使嗑药磕坏了脑子的毒虫也该知道除了去舔那些富得流油的哥谭蛀虫外,最快来钱的办法还是非抢银行莫属。
通讯那头的红罗宾很快黑入了新的通话并将这段对话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