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一放了之。
李俊在被放出去的时候,蔡五这边的人还甩给了他两万块钱,让他签订了一份,购买“熊猫烧香”解毒程序的版权协议,里面的违约金,定的还非常高。
也就是说,李俊的解毒程序,不能再卖给第二个人了。
能活着被放出来,李俊就已经觉得是万幸的事了,在面对这份被“强迫”签下的协议时,他还敢说半个不字吗?
因此,他只能乖乖的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拿着那两万块钱,被人给送回了江城。
他刚一回到江城,就有人再次找上了他,并提出给他十万块钱,让他把“熊猫烧香”病毒散播的事,“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要是他敢不答应合作,人家也说了,立马就会去找警方举报他,让他去坐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