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神专注无比,脑子里一直在回想老猎户教给他的步骤……
这一番话动作在李木槿四人眼里是行云流水,一股高人的风范。
王氏小声嘀咕:“这是杀了多少头鹿啊~”
“还别说。”
赵氏惊叹:“看他杀鹿,我一点儿不觉得血腥,反而觉得十分精彩。”
李当归注意力在其他地方:“他这把匕首真是好,锋利,划开麋鹿的皮毛就像是在切豆腐一样……”
鹿皮是不烫的。
这个皮毛可以用来做大氅、披肩、靴子、褂子……价值不菲。
李木槿听着,心里乐呵,无厘头的想道:“就凭着这副手艺,朱振到现代都能当个大网红~”
不对。
当什么大网红?
他长了这么一张脸,有的是富婆想要喂他吃软饭。
朱振一向有悟性。
从小学武,都是看一遍就能学个七七八八。
此刻。
他专心致志。
半个时辰,就将整头麋鹿分尸完毕。
他从怀里掏出白色的棉布,潇洒的擦掉了匕首上的血迹,放回剑鞘。
看向李木槿几人:“好了!”
王氏赞叹:“真厉害啊!朱振,实在是辛苦你了。”
赵氏附和:“是啊~”
李木槿看着他白皙修长的手指,上面布满了血色,有些别样的美感。
“我去给你打盆水洗手。”
转身就走。
因此,他没有看到朱振看向她有些莫名的眼神。
很快。
李木槿打好热水:“水来了。”
她很体贴,还拿了几颗澡豆子让他净手。
朱振深深看了她一眼,开始洗手。
这时。
李当归一手抱着一个崽走出来,甜蜜又无奈:“槿娘,平平和安安醒了,一直吵着叫你,我怎么哄都哄不住,只能把他们带过来了~”
李木槿立马看过去。
平平和安安嘴巴撅得高高的,都可以挂油壶了。
看见她,立马眼睛一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