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寿宴的帖子送到侯府,王氏捏着帖子,指甲差点掐进木头里!
让沈清歌进宫?让她在太后面前露脸?绝对不行!
这小贱人现在风头太盛了!
“去!
把库房里那套……嗯,就那套前年做的,压箱底的‘好’衣裳,还有那几件‘成色不错’的饰,给‘老夫人’送去!”
王氏阴恻恻地吩咐心腹丫鬟,嘴角勾起恶毒的笑,“咱们这位‘老夫人’节俭惯了,想必……不会嫌弃!”
丫鬟捧来的“好”
衣裳:颜色是洗得白的酱紫色,样式是五年前就过时的宽袍大袖,袖口领口还缀着俗气的金线(已褪色),散着一股樟脑丸的霉味!
饰?几根成色浑浊的银簪,镶嵌的“宝石”
黯淡无光,一看就是地摊货!
就这?给我家狗做垫子都嫌寒碜!
王氏你抠门抠到姥姥家了!
春桃气得眼泪打转:“老夫人!
她们欺人太甚!
这…这怎么穿啊!”
林嬷嬷也眉头紧锁:“宫里贵人云集,穿这个去……怕是要被笑掉大牙!”
沈清歌拿起那件旧衣,指尖捻了捻料子(还算厚实),又看了看那几件破烂饰,忽然笑了。
想让我出丑?行啊!
老娘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化腐朽为神奇!
清韵苑秒变“高定工作室”
。
“咔嚓!
咔嚓!”
沈清歌抄起剪刀,手起刀落!
繁复累赘的绣花边?拆!
俗气的金线镶边?拆!
宽大的袍袖?剪!
改!
“嬷嬷,把箱底那几件素色细棉布裙子拿来!”
“春桃,去书房,挑一支品相最好的狼毫笔!
要笔杆直,笔锋锐的!”
“还有,把我妆匣里那颗最小的珍珠拆下来!”
林嬷嬷和春桃看得目瞪口呆。
只见沈清歌:
将酱紫色旧衣外层拆掉,只留一层厚实的素色暗纹里衬,重新裁剪成简洁利落的窄袖交领上襦,线条干净流畅。
用拆下的深色缎面,剪成细条,滚边!
锁扣!
瞬间提升质感!
下裙用素雅的月白色细棉布,层层叠叠,却不显臃肿,行走间如水波流动。
最绝的是那件“披帛”
——一块压箱底的、半新不旧的素色轻纱,被她对折裁剪,边缘用拆下的细银线(从旧饰上薅的)锁边,轻盈飘逸!
饰?她拿起那支狼毫笔,洗净,晾干,用深色丝线将笔杆密密缠绕固定,笔锋朝上,再将那颗莹润的小珍珠,巧妙地镶嵌在笔杆与笔锋的连接处——一支独一无二的“笔簪”
诞生!
旧衣变高定?老娘就是行走的时尚粉碎机!
宫宴当日。
当沈清歌踏入灯火辉煌、珠光宝气的宫殿时,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不是因为她穿得最华贵,恰恰相反!
满殿姹紫嫣红、环佩叮当的贵妇中,她一身素雅:深紫近墨的简洁上襦,月白层叠的素雅长裙,外罩烟灰色轻纱披帛,全身上下唯一的亮色,是髻间斜插的那支……笔?!
“那是…定远侯府那位…冲喜的老夫人?”
“天…她怎么穿成这样?也太素了吧…”
“等等…那簪…是支笔?!”
“噗…穷疯了吧?戴支笔来赴宴?”
王氏和李氏混在人群中,看着沈清歌这身“寒酸”
打扮,差点笑出声!
然而,当沈清歌步履从容地走近,灯光清晰地映照出她身上服饰的细节时——
窃笑声戛然而止!
那衣料看似素朴,却在灯光下流淌着细腻的暗纹光泽!
剪裁之利落,线条之流畅,将她的身姿勾勒得挺拔如竹,清雅如兰!
尤其那支“笔簪”
!
乌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