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于是一个欠条嘛。
京振南心里一惊,这哪里是什么欠条,分明是个自己犯罪的供状嘛,谁知道周扬究竟是拿这个欠条用来改天索赔,还是作为证据起诉自己啊。
“周先生,还有其他方式可以选择吗?”京振南小声地问道。
“有啊,你可以选择用钢笔写,也可以选择用圆珠笔写;可以选择签名加手印的方式,也可以用签名加印章的方式。”周扬宽宏大量地说,“有一点儿你可以放心,只要你不拒绝赔偿,我不会把那个证明当罪证交出去的。”
最后实在是走投无路,京振南只得按周扬所说的那样,把自己今天设计陷害周扬一案的来龙去脉写清楚后,签上大名、盖上印章,交给了周扬。
这样一来,京振南就相当于是签了一个空白的支票给周扬,只要周扬原意,在上面完全可以随时填个数字要求京振南进行兑现。
更重要的是,那张空白支票上可以填写的不仅仅是金额数字,甚至可以填上其他任意所需要的东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