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你真的不痛吗?痛的话,我帮你吹吹,吹了就不痛了~”
“白白,这个是什么?为什么能自己动?”
“白白,我以前送你那只鹦哥还在吗?它还记得我不?”
二皇子一脸天真无暇,接连抛出多个问题,宋珩都报以极大的耐心,一一如实回答。唯有最后一个问题,他犹豫了下,撒了个小谎。
“当然记得。可惜被臣带去边关了,祖父很喜欢它,臣就没能带回来。”
二皇子不以为异,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
“那就好,让它给外公解闷吧。那只鹦哥好聪明的,是我养过最漂亮的……”
在他的絮絮叨叨中,宋珩神色恍惚了一瞬间,似乎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
那会儿,宋瑗还没出生,他的生母周氏还没去世,皇后姑母也还好端端的。因为得姑母喜爱,他时常能进宫玩儿,最熟悉的两个小伙伴就要数太子和二皇子了。
之白这个字是姑母早早替他取的,二皇子记不住,嫌拗口,每每都会叫成白白这样仿佛称呼宠物的名儿。年幼时的他对此有些不满,如今却满是怀念。
那时候,太子身子弱,性情文静,年纪又比他大一些,倒是同岁又活泼好动的二皇子是个更合适的玩伴。
因为当时年纪小,二皇子的呆傻还没日后那么明显,最多显得憨态可掬。虽然皇帝不喜欢,可有宋皇后镇着,底下没一个宫人敢私下作践二皇子,甚至于有小部分人还把他当做嫡皇子那样捧着。
二皇子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底下人又爱奉承,地方献上了什么珍禽异兽总要往他这儿送一两只。时间一长,倒把他的住处弄得跟第二个御兽苑似的。
可二皇子也怪,他偏偏不喜欢那些被人精心打理过的珍禽异兽,只喜欢猫儿狗儿八哥这些寻常人家也能养的,而且外形多半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审美。
比如说,上回他跑到半月轩那儿找的狮子犬血统并不纯粹,还缺了半只耳朵,其中一条后腿还有点跛。据说是几年前他不知溜达到御花园哪一块捡到的,当时那狗儿奄奄一息差点就死了。
又比如说,他当年送给宋珩的那只鹦哥就一身的大红大绿,半点别的颜色都无,简直能丑瞎当年审美还是京城贵公子类型的宋珩的眼……
不过,如今回想起来,边关小城清冷单调,多了这么一只俗艳、小嘴还会叭叭夸人的小东西,确实也帮他排遣过不少寂寞。
宋珩笑了笑,由衷附和道:“殿下说的是。那鹦哥确实漂亮,又聪明,初到方城时还曾飞出去偷过人家晾在外头的腰带……”
四皇子闻言哈哈大笑。
二皇子愣了下,却板起脸说:“坏家伙!怎么能偷东西呢?这个习惯可不好!白白,你教训过它没?”
“教训了的。也就是刚去时有些恶习,后来就好了。有一回,它出城去玩儿,竟还比斥候更快带回敌军来袭的消息。因为这事,祖父还特地赏了它十斤口粮……”
只可惜,那十斤口粮最后还没吃完,鹦哥就没了,死在敌军的冷箭之下。
二皇子听得兴致勃勃,却没留意到宋珩嘴角笑意转淡。
四皇子却敏锐地察觉到了,很快若无其事将话题扯开,不再说那鹦哥,而是重新提起昨日险些吓坏半城人的染血马车来。
“宋将军果然足智多谋,居然能想出这样险的主意,难道就不怕那些刺客进来补刀再撤?”
宋珩凉凉一笑,“臣手下的几个小子虽然身手不济,不敌江湖上的一流高手,不过,想要绊住几个宵小之徒也非难事。”
四皇子恍若未闻,自顾自道:“不过,我依稀觉着,以宋将军的本事,想来多半是不屑于示弱于敌的。这法子漏洞百出,又带着股促狭味儿,竟像是尊夫人的手笔?”
宋珩回了他一个平静眼神,正要说话,却被二皇子好奇打断。
“尊夫人?那是谁家的夫人?我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