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狗吗?”
“哦。”
轩辕霸天又看向林美娜,却见林美娜正在和马不凡亲热地聊天,摇摇头说:“她已经喜欢马不凡了。”
元宝说:“她这才到多大一会儿,你怎么就确定她喜欢马不凡了?”
轩辕霸天振振有辞地说:“你没看见她一直在跟马不凡说话吗?还给他拍了那么多照片。”
“咦?”元宝疑惑地说:“好象是这么回事。”
“NO!”何胜男竖起一根手指摇摇,慢条斯理地开口:“你们的猜测未必正确。”
“Why?”轩辕霸天看着她。
“按照我的经验来说,”何胜男一脸笃定地回答:“两个不熟悉的男女,距离越近,越没有在一起的可能,因为太近了,连脸上的雀斑、苍蝇屎、青春痘都看得清清楚楚,哪里还有兴趣跟对方谈恋爱?所以有句话叫距离才产生美。”
轩辕霸天怀疑的说:“照你这么说,林美娜和马不凡根本没有可能在一起?”
“对啊,打个比方说,你看郝修修,”何胜男指了指一个人站在那里发呆的郝修修,压低声音说:“她虽然站得很远,但一直看着马不凡,我倒觉得修修对马不凡有意思。”
“真的?”元宝和轩辕霸天一起叫起来。
“嘘!”何胜男示意他们噤声:“这只是我猜的,你们可别乱传,不然她揍你们,我可不负责。”
两个男生马上闭嘴,但是眼睛却在郝修修和马不凡之间,不停转来转去。
郝修修不知道此刻她已经成为大家偷偷议论的对象了,她看着林美娜暗想,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出色的呢?
要说漂亮还不如酒九九,要说时尚还不如何胜男。
郝修修这人特别护短,她喜欢的人觉得全身都是优点,在她眼里酒九九才最漂亮。
何胜男因为最早谈恋爱,谈恋爱的女孩子都喜欢打扮,所以在修修的眼里,何胜男就最时尚。
当然,郝修修看的只是表面的款式,没有看性价比,何胜男的衣服虽然好看,却远没有林美娜身上的衣服档次高。
反正赦修修就是觉得何胜男穿得比林美娜好看,所以不能理解为什么林美娜这么受欢迎,连一向和女生保持距离的马不凡都跟她聊得如此亲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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