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金吾卫仍在紧密搜罗。倒是那王家,安安静静,并未登门要人。不知是不敢,还是在家中偷着乐呢。”
李值云问道:“缝头铺中的那口棺材,是王家人运来的吧?”
徐少卿点头:“你喝醉了,亏你还记得。昨夜缝头铺中,总有七人。分别是刘巧手和他的两个徒弟,两个押送尸体的小吏,一个王家派来拉棺的马夫。还有一个,是为那个大盗收尸的义妹。”
说着,徐少卿直起了身子,目色也审慎起来,“那女子胆大,曾跟着王玉衡走了小半条街。她说,她的眼皮是耷拉着的,就露出一条眼缝,眼珠也不会眨。整个人,纯如行尸走肉一般,直戳戳的向前挪,上半身与下半身极不协调,就像话本子里的僵尸。”
李值云睁大双眼:“那后来,怎么不跟着了?”
徐少卿笑了一笑,揉着发涨的额头:“用人家的原话说,关人家什么事呢。是为义姐来收尸的,又不是来捉鬼的。”
“那其他人供述了什么?”
徐少卿指了指桌案:“你自己去看卷宗吧,容我眯上一刻。”
诶,李值云应声,不再说话。
环顾桌案,一夜之间堆起的卷宗有如山高。如此大的工作量,怪不得将徐少卿累成这副模样。
将卷宗抱来茶几,李值云落座于榻上,一卷一卷,细细览过。
刘巧手的口供,昨晚已经听过了,他自始至终,都坚称为诈尸。
而他的两个徒弟,事发时正在另一间作坊缝头,等到闻讯出来,王玉衡已不见踪影。
一大理寺小吏曾试图拔刀,阻止王玉衡离去,又匆忙被另一个劝下,理由是此事奇诡,莫要冲撞,恐生不测。
而那个拉棺的马夫,就比较有意思了……
他先是惊吓,后是惊喜,高高兴兴的说道,他家小姐身上有柳仙护体,此回定然是大难不死,逢凶化吉了。
???
看到这里,李值云一头问号,笑意难掩。
不禁在心里感叹,每个人的生存环境不同,所认知的世界便也天差地别。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比人跟狗都大。
再看仵作对现场的勘验。
刘巧手的作坊内,除了师徒三人的鞋印外,只有几个女子走出去的鞋印,没有进来的。
由于是砂浆地板,表面粗糙,所以鞋印大多不全,并且痕迹模糊,边缘不整,只能粗略估计,脚长在六寸三分左右,无从辨认更多细节。
脚长六寸三分,原来王玉衡的脚这么小,跟没发育的小豌豆一个鞋码,从前倒没留意。
至于各种器物上的指印,也是这师徒三人的。
并且,提取到了野猫飞跑的爪印和毛发。
这一间作坊没有后门,仅后窗上留有一块野猫扑过的圆洞,碗口大小。
作坊之中,并未发现任何不符合常理的物品。
卷宗中还明确记载:摆放尸体的手工台上残留着零星血渍;手工台下,散落着几段废弃线头。
刘巧手称:血渍乃是尸体的血衣沾染而成,至于线头,每日完工之后,方才清扫。
这两段备注,犹如生铁一般,坚硬有力的冲击着李值云心中的推测。
她曾想过,是有人趁着风起灯灭的刹那,刘巧手转身配线之际,闪电般冲入作坊,迅疾地将王玉衡的尸体藏匿于某处,比方说,手工台下。随后再冒充其身份,上演一出诈尸惊魂。
可这里却明确记载了,台下空空,只有几段废弃的线头。
莫非,现场这七人当中有“鬼”?他与“冒充者”通力合作,趁着大家不备,第二次将王玉衡的尸体转移。
时下想来,这应该是最大的可能了。
虽然现在,暂时不知他们的目的。
沉思之际,副监斩钱宜也来了,她轻轻叩门,手中拿着她的述职书。
李值云朝她招了招手:“先且坐下,候上一阵子,徐少卿因着案子,彻夜未免。”
钱宜坐下,轻轻的叹了口气:“今晨一接到信儿,下官只觉得眼冒金星,双腿发软。这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