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恢复和重建,这些钱加在一起可不止是每年三十万两银子,而是至少三千万两白银。
两者相权,孰轻孰重?孰利孰弊?
没错,如果你单独站在一个纯粹的个体上来看问题,那么宋朝只要给了钱就是在赔款,就是一种屈辱,这一点无可置疑。
可是,倘若一个人对于此事真的就这么一点认知能力,那么说难听点这其实就是所谓的格局问题,再重一点就是鼠目寸光。
如果你能够回到当时,如果你能够站在整个国家的立场上来看待问题,如果你是此时身系天下万千百姓安危与福祉的宋朝皇帝或宰相,那么请你思考并回答下面的问题:每年无数将士战死沙场、无数百姓惨遭屠杀和蹂躏、农业生产几乎荒废、幸存的百姓流离失所无以为家,你愿意看到这样的景象吗?如果你不愿意,那么你宋朝此时又是否有能力让这一切不再生呢?答案显然是没有。
那么,如果能用三十万就让这一切的灾难和苦难就此成为历史,从此河北大地农业丰收、百姓安居乐业、经济兴盛繁荣,那么你作为皇帝或宰相,在这二者之中你会选择哪一个?
请注意,这个选择题里面有一个铁一般的现实前提,那就是你宋朝打不过辽国,虽然辽国也未必打得过你,但人家就是喜欢有事没事过来放一把火杀几个人然后以你追之不及的度溜之大吉。
如此局面,作为宋朝的皇帝或宰相,你会怎么选?这三十万你愿不愿意掏?
顺便再说一个事。
宋朝确实每年给了辽国三十万,但从此两国在边境展开贸易和互市,宋朝这边出售过去的是香料、丝绸、茶叶、瓷器等货物,而辽国则主要是牛羊马骆驼等原生态产品,这导致宋朝这边每年从辽国赚取的贸易逆差是这三十万岁币的十倍甚至是百倍。
如此再来对比一下战时宋朝每年尽支出的数千万两白银的军费,这还用再多说什么吗?
以上的这些说辞和观点是不是很像一个软骨头、汉奸和投降派才能说出来的话?很抱歉,作为一个曾经为国戍边且流过血汗负过伤的人,我个人觉得自己非但不是什么软骨头、汉奸和投降派,反而在这方面是一个激进分子。
但是,看问题不能仅仅只局限于自身,也不能以今论古,否则那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鼠目寸光和圣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