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三个都在七八十岁左右。
一位老太太,两位老大爷。
其中一位老大爷和那位老太太是夫妻。
看见丁潜把目光落在了自己身上,大妈深吸了一口气,缓了两秒后说道:
“你们说的这个余百,我们当然印象深刻了。
对吧六叔公?如果他没有做出那些混账事的话,现在应该算是您的孙子了吧!”
一听到大妈这话,老大爷叹了口气,一脸的悲伤和无奈。
沈湘他们又把目光齐齐的落在了老大爷的身上,一个个面带好奇。
“你们别看六叔公了,还是我来说吧,毕竟在这里他们都是长辈。”
沈湘他们又再次把目光落在了大妈的身上。
只见大妈端起了面前的茶,品了一口,缓缓的说道:
“余百,他并不是我们村子里的人,是跟着他那短命的妈流浪到这里的,后来不过一年,他妈就死了,那个时候那孩子只有四岁。
“村里人觉得他可怜,就轮流照顾他,可以说他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
也正因为如此,才给他取名叫余百,余这个姓,是我们村子里的姓,我们村子都姓余。
至于他原名叫什么,没人知道,他妈妈也从来不说。
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母子是从哪来的?唯一清楚的一点是,他们是被这孩子的亲生父亲给抛弃的。
“这样轮流照顾他的日子过了好几年,直到他十岁那年,正是安了家,他跟六叔公住在了一起。
因为那个时候六叔公身体不好,做什么事情都不方便,又没有个知冷知热的人。
我们就想着反正这孩子也没处去,如今也大了些,能干一些活了,就让他跟着六叔公过日子,至少相互有个照应,也能有个家。
“六叔公是抗战老兵,身体又落下了残疾,所以每个月都能拿到一笔国家给的补恤金。
这笔钱足够支撑着两个人的生活,甚至六叔公还开始送这孩子去上学,想着好好培养,让他成才。
那些年,他老人家是真的把这孩子当成了自己的亲孙子一般疼爱,拿到手的钱有一多半都给了那孩子,都用在了他的身上。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余百读完小学读初中,读完初中又送去城里读了高中。
当时他的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六叔公对他很是看重,认为这孩子一定能考上一个好大学,将来出人头地。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一切有可能都能实现,可是,这个意外还是来了。
只能说世事难料,人心更是难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