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相上下,都是能成为酒馆里“今日最佳笑话”的水平。
但谁又没点黑历史呢?
等自己成为大陆首富之后,这不过就是“年轻时的小小趣事”罢了。
“或许自己可以训练几只猴子,专门抢新人的背包。”
“这样连进货的钱都省下了......”
眨眼间就又想到一个节约成本的小妙招,陆维颇为得意,认为自己现在越来越像一个合格的奸商了。
片刻后,他从腰间解下有特别标记的“公账钱袋”,仔细数了数里面的钱币。
与白娅计算的差不多,一共是5银12铜。
抛开今天卖掉的货物的成本,毛利润大约有4枚银币。
而除此之外,他还从那支四人资深小队手里收到了两张新鲜的森林狼皮,以及几把锈迹斑斑、甚至都卷了刃的单手剑。
狗头人会对武器进行简单的保养,但哥布林不会,因此这明显是击杀后者所获得的战利品。
对资深冒险者而言,这种战利品是可要可不要的,即便暂时带上了,等得到更值钱的战利品后也会丢掉。
结果这支小队刚好半途遇到了陆维,于是就顺便卖给了他,也算是提前给背包腾出空间了。
总之,今天下午的三波客户都达成了交易,这让陆维不由得信心大涨。
不过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最主要的就是空闲时间太多了。
这里毕竟不是镇子,根据陆维的估算,哪怕以后“金剑胡”杂货铺打出了名气,一天会来光顾的客人最多也就十波左右。
其余的时间他就只能无所事事的待着。
而众所周知,时间就是金钱。
所以就相当于浪费了大量的金钱!
这怎么能行!
真正的巨商一定是在安全的地方运筹帷幄的,而不是在危险的杂货铺里当销售员!
“看来招聘员工的事情同样得提上日程了。”
“这样等杂货铺的生意稳定了,自己也有时间再去进行一些其它的商业尝试。”
把钱币放回钱袋,想到这里,陆维抬起头来,果断做出决定:
“明天一早咱们就回镇子。”
“明天?可是还有一半货物没卖掉呢。”
正在拨弄木柴,好让篝火更旺一点的白娅愣愣抬起头,表情茫然。
“没关系,这次赚的已经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