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们把每个人,都好好看一遍。”砂雪这话简直像是在提醒麦明河似的。
她吐口气,抬起眼睛,迎着身边四个面试猎人的目光,把他们也看过了一圈。
昨天见过一面的李斯旦,一头棕色鬈发盖在头顶上,露出一个大脑门;他上衣扎进裤腰里,裤子截到脚腕,打扮得倒是有点像七八十年代的会计——这就是年轻人说的“复古风”吗?
这么老式的衣服,她衣橱里全是呀。
二人目光相遇,李斯旦冲她点点头,问道:“又见面了。你今天没带手杖?”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麦明河浑身毛孔都缩紧了,不敢看一旁砂雪或天西的神色,只能含混地说:“嗯,带着不方便……”
回想起昨日经历,她依然觉得不真实。
直到她从凯家大宅脱身,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脱身的——当然,她知道自己是怎么从那一个房间里悄悄溜走的;那个房间连着一个小阳台,正好可以顺着它爬下二楼。
麦明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那间房门忽然自己滑开了,简直好像有人从门后压下门把手,给她拉开了门似的。
为什么那间房中央,立着一个人形黑洞?
那是什么东西?
麦明河当时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甚至不敢正面直视那黑洞,只以余光笼着它。
过了好一会儿,发现那人形黑洞始终没有任何动静,她才屏着呼吸、顺着墙角,一点点挪到了窗口——不管那黑洞是什么,她也不是来探秘的,第一要务还是得趁早逃走。
之所以不往房间中央走,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自然是那一个人形黑洞。空间仿佛变成了一张纸,剪出的黑洞和人一样,有头、有肩、有四肢。麦明河真怕自己一接近,手臂形状的狭长黑洞就会朝她抬起来。
第二个原因,却是因为房间中央铺了一张地毯,一张任谁看了,都会立马意识到那是一个伪像的肉红色地毯。
地毯下不知为什么,浸着一圈湿亮水痕。
一根根短绒毛趴伏着,明明是肉红色的毯子,毛却是淡白的——毛是这个颜色,怎么肉眼看起来,地毯却又是另一个颜色呢?
连地毯本身都不老实,鼓鼓伏伏、拱起又落下……
只是一扫而过的景象,却在麦明河脑海里盘桓了五六秒,她突然心中一亮,差点叫出声来。
那是一条舌头。
或者说,地毯与舌头的混合体。
地毯绒毛是味蕾;起伏拱动,是因为它是一条灵活的肌肉。
一旦明白过来,麦明河哪敢靠近它?地毯很大,给她留下的、能通行的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