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不谦虚。
被聚光灯照亮的名利场里,谦虚是放在门口的脚垫;进门之前象征性地擦一下,就够了。
进门后的厮杀,用不上它。
我从来不谦虚;尽管我始终隐隐地疑惑,为什么我会一曲成名?
音乐是我的庇护所,我的圣堂,也是我的共谋,是我用来扎向人类心脏的长矛。
我的粉丝说,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大的施虐狂。
我用音乐刺痛人,折磨人,将他们的灵魂团皱折揉起来;他们说,听过之后,好像不论再怎么抹平,灵魂也恢复不成光洁白纸。
从此阴影与尘灰,就有了落脚的沟渠。
……市场竟会喜欢我,哪怕它并没有给我一个新人不该有的关注度,我也觉得很疑惑。
在接受采访时,我也直说了:“市场的品味突然变好了吗?一边喜欢我,一边喜欢口水歌,是对我音乐的报复吗?”
我当时还正准备列举几个知名歌手举例——第一个人名还没出口,就被经纪人一把推在肩膀上,差点咬了舌头。
不知是因为我的音乐,还是因为我的个性,反正讨厌我的人,仿佛有了抗药性的蟑螂群,一夕之间就成百上千倍地繁殖复制,汇成一片乌泱乌泱、毫无新意的雷同面孔。
“第一次听见这么自以为是的音乐人”,“感觉乱七八糟的”,“好闷气的歌,你们听了不难受吗”,“听不懂,喜欢她的人是跟风吧”……
有人还写长长的评论,表达对我的恨,但他们连讨厌都讨厌得如此庸俗,且对此毫无自知。
留下这种评论后,就好像在自我曝光;让他们自己变成我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