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掉、丢掉、毁掉都可以,但就是不能给别人。
自己是她的,只能是她的。
这件事,路知行认识薛宴辞的第二天,抱着她午睡的第一天,她就说过了。
“不会的,宴辞,我会认出你的。”
“路老师,别这么自信。”
“薛宴辞,我记着你的所有事,记着你的味道,记着你的眉眼,记着你说过的话,穿过的衣服。”
薛宴辞终于高兴起来了,张牙舞爪的,一脸坏笑,“那你说说,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穿什么衣服。”
路知行太明白薛宴辞了,她就是想等着自己回答错了,又想出别的招数来惩罚自己。
无论是反复咬伤自己,还是两周前露营的时候说出要自己离开她的话,都只是她向内寻求帮助的唯一方式。
是自己,将她害成了这样。
“白色羽绒服,很长,都能盖住你的脚了,拉着黑色的方方正正的箱子,里面装满了你专业课的书。
到家后你脱了外套,是黑色长长的针织裙。”
“后来我送唱片机给你,你换了漩涡鸣人的同款珊瑚绒睡衣。”
“我们第一次露营那天呢?”
薛宴辞满脸怀疑。
“很肥大的工装裤,两侧各有四个大口袋,军绿色的。
上衣是很短的吊带,外面穿着衬衫,我总在给你扯里面的吊带,生怕别人看到你的肚脐眼。”
“扯完下面,扯上面。
我还跟你说以后不要穿这么小的衣服,你骂我封建老土。”
薛宴辞终于笑了,在路知行怀里动来动去,生命力极其旺盛,“路老师,你真的有点儿好笑。”
她的眼睛里没了看书时的枯涸,额头上也没了看书时的紧绷。
她面颊红润,鼻尖翘起,口齿微张,“那我从美国回来呢,穿什么?”
“我在舞台上看到你的时候,你穿着到膝盖的卡其色短裤,上面穿着白色的短袖衬衣,塞在短裤里,还戴着手表。”
“我那时就在想我的好姑娘要完蛋了,一会儿蚊子会把你咬坏的,我想着给你送些花露水喷一喷,可是我在演出。”
“第二天一早儿我去找你,你穿白色亚麻长裤,上面套着薄荷绿的防晒外套,我想着你终于老实了,知道把自己裹严实了,知道防蚊虫了,也知道防太阳了。”
“后来进家门,你脱了外套,又是短到要我命的吊带。
胳膊上全是蚊子包,我要给你涂花露水,你拒绝了。”
“路老师,你好像对我那些吊带很有意见。”
“没有意见,只是害怕你穿这些会有坏人看到。”
……
路知行当然记得薛宴辞穿过的所有衣服,他不仅记得这些,他还记得她所有的事,喜欢吃桃子,玩起来会很疯,笑起来级好看……除了会工作,会玩,其他的什么都不会做,需要他时时刻刻照顾好她……
只要是薛宴辞的事,路知行都记得,不用写在纸上,也不用写在手机备忘录里,早都刻在心上了。
“路老师,下辈子你三岁生日的前一天到厦门市镇海路55号等我。”
“这是哪里?”
“厦门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我在那儿出生。
我一出生,你就跟爷爷和爸妈说要和我结婚,带我回家,给你做童养媳。”
路知行将薛宴辞放平了,让她枕在自己腿上,与她对视,“不要,比起童养媳,我更想给你做童养夫。”
“路老师,你的志向很远大。”
薛宴辞在路知行面前笑起来,眉毛、鼻子、嘴巴都会扭在一起,不似在外面那般温文尔雅,端庄大方。
这样的薛宴辞才是最漂亮的。
“宴辞,我是想和你一起读书,一起长大,但我更想要你和大哥、二哥一起长大。
我也想要你一直在爷爷身边,在爸妈身边长到十八岁,只要别遇到我那些前辈们就好了。”
“在我之前,你也可以和别人谈恋爱,但不要和于盛那种没担当的人谈,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