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进,一千二百钱出。
其中赋税就有六百钱,再减去三百钱的成本,那么毛利润也有三百钱。
像一支大型商队,在我方境内都是走水路,运输船、车驾和掌柜、伙计都是他们商队自己的。
因此,商队的成本还得加上前期购买运输船只和车驾的成本,以及后续雇佣民夫的成本。
以一支大型商队拥有二十艘运输船,一千辆大车来计算,这一笔投入的成本则是在两千万钱以上!
一次可以运输一万石粮草,毛利润可得三百万钱,再去除掌柜、伙计、民夫的费用后也有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
关键是运输船、车驾并非消耗品,我方出品必属精品,修修补补能用几十年。
也就是说,这些船只、车驾都和固定资产差不多,理论上不算进成本里面也可以。
那么一支大型商队每一次贩运粮草北上朝廷,其仅仅在粮草方面的净利润就是相当可观的,更别提还能夹带其他货物北上进行贩运了。
一倍的利润使人心动,十倍的利润就能使人疯狂了,这里面的利润又何止十倍?
就比如,商队还可以夹带茶叶、丝绸、木制品等等,这里面哪一样不是几十倍利润的“奢侈品”
?
这个时代,北方基本都没有茶叶、丝绸出产,木制的家具等物更是由我方创。
这些商品在北方都是趋之若鹜,达官显贵哪一个不以喝南吴茶叶、穿南吴丝绸、用南吴家具为荣,谁家没有就显得落伍了!
这就使得我方的商品在北方根本不愁没有销路,商队也不愁会卖不掉,会赔本。
现在更是好了,白马、延津之事由朝廷出面进行赔付,也变相等于我方又血赚了一笔。
于是乎,我也投桃报李,赶紧以降低北方粮草销售价作为回报。
售价降低两成,等于由一千二百钱的原价降至九百六十钱的现价,朝廷只需要购买一百万石粮草就出本了。
同样地,如此一来,商队要缴纳的赋税也从原先的六百钱降至了四百八十钱。
明面上看,羊毛出在羊身上,好似我方吃亏。
实则不然!
正所谓薄利多销,正因为粮草降价,所以朝廷对粮草的采购量也肯定会加大。
届时,我方前往北方的商队必然也会增加,这样也就变相增加了双方商贸往来的规模。
可以预见的是,在接下来几年,我方又将会赚得盆满钵满!